特种设备安全法明年起施行 确立报废及安全评估制度

25.12.2013  01:16

中新网长沙12月24日电(罗心锦)24日,湖南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思路和举措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蒋新祺简要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据了解,特种设备共分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设备,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设备。其共同特点是通常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易导致爆炸、坠落等生产和公共事故,严重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法》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对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出统一、全面规范的法律。该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蒋新祺介绍,《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模式,即“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体制。该体制强调了社会安全法的色彩,淡化了行政管理的痕迹。

在监管方面,《特种设备安全法》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经营环节,对特种设备销售、出租、进口都予以规范,使特种设备的监管形成更加完整的链条,并与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进一步衔接。例如,法律明确规定销售者要建立进货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得销售未经许可、检验或国家明令淘汰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可追溯制度和缺陷特种设备产品的召回制度。建立特种设备的“身份证”制度,确保特种设备“从生到死”整个生命周期都有相应的安全信息记录,产品质量责任和使用管理责任可以追溯。蒋新祺表示,政府作为缺陷召回的监督者,特种设备实施召回制度,会进一步加强生产单位的责任,有利于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的提高。

特种设备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条例》对报废制度的规定,不仅强调达到报废条件的要立即报废,而且要求报废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防止再次流入市场被人使用。对于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规定了安全评估制度,要求惊醒检验或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还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就罚款一项来讲,最低为5000元,最高为200万元。在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对许多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前程序。

接下来,湖南省质监部门将把《特种设备安全法》纳入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范围,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防范知识;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监管,构建起有效的责任约束体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效贯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