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例KTV著作权属纠纷案开审 版权收费标准成焦点

21.04.2014  17:25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 王燕) 今(21)日上午,泸州首例KTV著作权属纠纷案正式在市江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今年过近2小时的审理,原告方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方泸州市江阳区童话之声量贩式歌城以及被告泸州市江阳区花样年华歌城、被告泸州市江阳区泰完美音乐港三家KTV经当庭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分别签订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

庭审现场

落实司法公开,法院对庭审情况全程作微博直播

   纠纷存在多点争议 版权费有无标准成最大争议

  在庭审现场,原被告方就在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是否有代著作权主张侵权赔偿的主体资格、被告是否存在侵犯原告方所主张的著作权的侵权事实、原告主张的损失赔偿标准是否合理三个方面展开了辩论,并各自就自己的论点一一举证。

  其中,原告方中国音像著作权管理协会始终坚持认为,泸州童话之声、泰完美、花样年华3家KTV侵犯了《一千年以后》、《豆浆油条》、《木乃伊》等共计3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著作权,所有KTV放映音集协管理的歌曲,都应向其缴纳版权费,并且费用的缴纳是根据泸州的消费水平来决定,因此,上述KTV都应该缴纳一定的费用。被告人认为KTV的盈利主要是靠包房费用和酒水费用,而歌曲的演唱并不盈利的主要来源,并且消费者通过点唱系统来完成歌曲的演唱的这一个过程是消费者自己完成的,不是KTV的行为,而KTV并没有侵犯著作权;在赔偿金额上,赔偿的金额过高并且是原告主观定的价格,并没有权威的机构来核定,并不客观而且金额过高。

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