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哥哥 弟弟称侵犯知情权后强占

27.08.2014  18:40

        四川在线消息(青法宣 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哥哥,弟弟以侵犯其知情权为由,霸占房屋居住。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依法判令被告返还房屋。

        原告刘虎(化名)诉称,原、被告系两兄弟。2012年10月起,被告刘平(化名)以父母将房屋过户给原告未告诉他为由,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搬到原告家中居住,一住就是10多个月。其间,未交生活费给父母,饮食起居与父母完全不一致。父母多次要求其搬走,被告不予理睬,并说:“你们背着我就把房子过户给了哥哥,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只要你们拿10万元给我,我就搬出去”,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父母的正常生活。父母作为耄耋老人没有义务供养被告,父母依法处分自己的私有财产,既不需要征得被告的同意,更未侵犯其知情权。据此,原告刘虎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腾退房屋,立即搬出原告家。

        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属原告刘虎单独所有,刘虎对该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搬入该房屋居住至今,侵犯了原告的房屋所有权,故原告要求被告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法院判令刘平将涉案房屋腾退给刘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