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1月5日起再次下调 最高每人30元

02.01.2015  14:13

  因国际油价持续下调,使航空煤油采购成本大幅下降,从而影响到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也相应下调。昨(1)日,记者从航空市场获悉,本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迎来新年“第一降”,调整后每个航段最高征收标准仅为每人30元。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连续第5次下调,调整后燃油附加费创近9年来新低。

  昨日,记者从各大机票销售网站查询发现,由于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执行时间以出票日期为准,从本月5日起开始执行,所以各航空公司还暂未执行燃油附加费新标准。不过,多家航空公司表示,1月5日起,国内航线长、短途航班的燃油附加费都将下调,调整后的征收标准将非常低。其中,川航已于昨日起下调香港航线燃油附加费,从143元港币降至129元港币。

  自去年9月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已先后四次下调,分别于去年9月5日、10月5日、11月5日、12月5日实施,相当于每间隔一个月就调整一次。这是因为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航油价格每次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到航空燃油附加费的调整。

  据中国民航局公布的消息称,今年1月,国内航空公司国内航班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每吨下调917元,下调后为每吨4795元,该油价已达到2009年10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因此,国内航线燃油附加最高收取标准也相应进行调整,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下调至每人10元,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下调至每人30元。

  据记者了解,国内航线自2005年8月1日起征收燃油附加,当时的征收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收取2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征收40元/人。此次调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创下近9年新低。

  据悉,此次调整燃油附加费新标准执行时间仍然以出票日期为准,由于相关规定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若个位尾数不足10元时按舍去尾数计收,所以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等旅客,乘坐800公里(含)以下的航班燃油附加费为0元,而乘坐800公里以上航班的燃油附加费仅为10元。(记者 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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