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燃气经营企业管道供气区域的公示

31.08.2016  00:40

  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管道供气区域申报办事指南》(川建城发[2015]481号)要求,我厅对德阳市等4个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燃气经营企业管道供气区域申报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2016年8月30日至2015年9月6日)社会各单位及利益关系人与公众,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或相关情况有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有异议、投诉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公众的投诉、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异议、投诉与举报。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邮      编:610041
  联系电话:(028)85593621
  附件:1、 行政权力类燃气经营企业管道供气区域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
     2、 四川华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区域图
     3、 广汉市中岭燃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图
     4、 四川中油金诺石化有限公司供气区域图
     5、 岳池县万达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图
     6、 雅安市环宇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30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