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食店摊贩为独霸市场殴打同行泼粪便获刑7个月

09.06.2014  12:12

一摊贩意图独霸市场恐吓同行停止经营同类商品不成,便纠集同伙殴打同行,并在同行店前泼粪便。昨日,该摊贩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其同伙葛某因同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孙某是江苏省淮安市人,2013年4月起在南通市通州区一农贸市场做炸鸡柳生意,后该市场内“上海小厨房”、“南京盐水鸭”两家熟食店也开始做炸鸡柳生意,被告人孙某的生意变的不如以前。

为达到一人霸占农贸市场炸鸡柳生意的目的,2014年3月2日下午,被告人孙某打电话叫来被告人葛某及盛某,准备三人一起去农贸市场内的“上海小厨房”、“南京盐水鸭”两家熟食店协商。被告人葛某为壮声势又打电话叫来了4个朋友。

当日18时许,被告人孙某、葛某等7人一起到“上海小厨房”、“南京盐水鸭”两家熟食店进行交涉,要求两家熟食店不要做炸鸡柳生意。“上海小厨房”店的老板慑于孙某等人的威吓答应了要求,而“南京盐水鸭”店老板未表态。随后,被告人孙某便与“南京盐水鸭”店老板娘发生了口角,临走时被告人葛某对“南京盐水鸭”店人员进行言语威胁,扬言要让店里生意做不下去。

第二天,被告人孙某等7人再次来到“南京盐水鸭”店门口,围在店门口的摊位前,阻止顾客购买鸡柳,扰乱店里正常的经营活动。店主陈某表示不满后,被告人孙某上前一拳将其打倒在地,后双方扭打在一起。陈某表弟苏某见状,从店里出来准备帮忙,被被告人葛某又一脚将苏某踢翻在地,两人也扭打在一起。后经鉴定,被害人陈某、苏某的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微伤。

2014年3月4日下午,被告人孙某、葛某再次来到“南京盐水鸭”店门口,与老板娘戴某发生口角,干扰店面的正常经营。临走时,被告人葛某又对店里人员言语威胁,扬言要把店砸掉。当天夜里,被告人孙某和葛某又携带了一桶粪便,倾倒在了“南京盐水鸭”店大门上和门前的炸鸡柳摊位上。

次日,“南京盐水鸭”店老板见状后报了警。被告人孙某、葛某被传唤到案,两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人民币3000元。该案经通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葛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马超 通讯员俞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