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直击:高速晒摩托 不是彪太快而是飞太低
23.05.2015 02:15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5月22日下午3时许,熊猫新闻客户端接到爆料热线,爆料人称自己驾车回成都,行驶至城南高速大英到金堂段时,有4辆摩托车高速行驶在车流当中。
爆料人当时所驾驶车辆时速为120km,让他没想到的是,被甩在身后的摩托车表示严重不服,连续两次超车。爆料人赶紧让坐在副驾驶上的乘客用手机拍下了当时的画面。
在视频中,摩托超车行驶在车流中的场面使得副驾乘客不由得惊呼“好吓人哦!”爆料人称,四辆摩托车第一次超车后,在一处紧急停靠带停下来集结,爆料人的车经过了他们后,摩托车再次超车。朋友,这不是摩托车赛道哦!
盯着画面,盼哒哥赶紧翻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翻到第五节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随后熊猫新闻致电成南高速交警一大队值班室,值班人员确认今天确实有接到相关报警,我们进一步向四川省交警总队法制科咨询相关问题,警官告诉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明文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但由于摩托车自身的结构特点和驾驶方式,对驾乘人员的防护能力较弱,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后果比较严重。出于对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的考虑,在国内大部分省市地方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中,都拒绝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如果在高速公路入口处有相关的标示标志,那么驾驶员就应该遵守相应的规定。另据了解,目前,四川省的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正在制定当中,其中也包含有对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的相关限制性规定。
朋友,摩托车拉轰也得妥妥的,慎入高速!
(熊猫新闻 盖世伦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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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2015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