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新闻:公布名单!看看你的税交了吗?
记者从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获悉,我省2014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已在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同时发布。
据悉,今年是《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我省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349917户企业纳税人全部纳入评价范围。与以往年度相比,今年的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指标体系、结果应用均有较大变化,并呈现如下新亮点:一是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与直接判级相结合,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对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直接判定为D级。二是人工采集与信息化自动采集指标相结合,95个具体评价指标35个实现计算机自动取数、60个实行人工采集,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三是税务内部信息与外部评价信息相结合,不仅采集了纳税人国税、地税管理服务相关信息,还通过数据交换、新闻媒介搜索等方式采集了部分纳税人的海关、工商、银行等外部信息。
此次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全省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共评出A级纳税人10854户、B级纳税人290172户、C级纳税人35420户、D级纳税人13471户。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机关将把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税收分类服务和管理,对A级信用的纳税人主动向社会公告名单、一次性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三年获A级信用的,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帮助办理涉税事宜;对B级信用的纳税人,实施正常管理;对C级信用的纳税人从严管理;若被确定为D级纳税信用,将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审核等诸多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确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四川电视台记者 唐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