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期:广安市开展煤矿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强力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

13.05.2015  12:33

广安市位于四川东部、华蓥山脉中段,是全省重点产煤市(州)之一,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华蓥市、邻水县和前锋区。截止2014年年底,全市共有小煤矿54处,核定(设计)生产能力603万吨/年,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0处,高瓦斯矿井15处。全市煤矿的煤层赋存条件差,开采条件十分恶劣,地质灾害异常严重,煤矿水、火、煤尘、顶板、瓦斯五害俱全,属全省灾害最严重的煤田之一。近年以来,该市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牢牢把握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创新举措,扎实开展了煤矿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规范了煤矿生产秩序,有效地遏制了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痛定思痛,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为深刻吸取广安市邻水县葛麻湾煤矿“1·6”较大事故教训,2014年4月至9月,广安市决定在全市煤炭行业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煤矿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广市安委〔2014〕4号),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规定了清理整治的范围、重点和工作步骤、工作措施。重点对“煤矿超层越界布置采掘作业点面;在瓦斯治理未达标的煤层中布置采掘作业点面;在水害威胁严重、周边采空区边界不清楚、防治水措施未落实的区域布置采掘作业点面;未经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核定批准,擅自布置采掘作业点面”四个方面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为调动煤矿企业自查的自觉性,特别规定煤矿企业主动查出非法违法作业点面自觉纠正的,可免于行政处罚。辖区内邻水、华蓥、前锋等产煤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广泛动员,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展开。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非法违法作业点面

自查自纠阶段,各煤矿企业认真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绝大多数煤矿主动退出非法违法生产作业区域,并对非法违法作业区域进行了永久性密闭。执法检查整治阶段,产煤县(市、区)政府及时组织煤管、安监、国土、公安、矿山专业救护队等单位和产煤乡镇,对辖区内所有煤矿进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对煤矿井下所有密闭墙建立了管理台账,落实了具体监管责任人,并对井下密闭墙进行了编号管理。此次专项行动中,各产煤县(市、区)共组织排查1123条隐患,规范井下密闭548处。查出的非经核定头面4处,对查出的未经核定的头面,督促煤矿企业立即进行密闭处理。同时给予存在未核定头面的4户煤矿行政处罚16万元,并约谈了煤矿企业业主和矿长。

三、强化督导,努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市安委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广安市煤矿非法违法作业点面专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成立了市安监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矿山救护大队、川东煤监分局为成员单位的全市煤矿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联合督导组,在煤矿企业自查和产煤县(市、区)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集中两周多时间,采用不定区域、不定煤矿,一律采用不打招呼、不听汇报、在当天出发前当众抽签,直赴煤矿的方式,随机抽查了全市19处煤矿企业,抽查率达到30%以上。市督导组对所检查的煤矿的各大系统、采掘头面、密闭墙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在采掘工作面清理检查的同时,也对煤矿存在的其它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实现了煤矿清理检查全覆盖。

四、分类处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督导检查结束后,市安委会办公室针对煤矿非法违法作业点面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处置,对存在问题突出、管理混乱的煤矿进行了处罚,对煤矿业主和矿长进行了严肃的警示约谈,并责令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县(市、区)重新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同时要求各产煤县(市、区)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回头看、回头查”活动,研究建立煤矿“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通过专项行动的扎实开展,广安市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得到了较好的规范,2014年全市小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4人,死亡人数均约占省局下达控制指标的36.7%,同比分别下降75%和20%,实现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逐年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