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动员暨培训工作视频会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省古叙煤田开发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14〕20号),切实开展好我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经研究,决定召开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动员暨培训工作视频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时。
二、会议内容
(一)对全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行宣传动员。
(二)通报近期煤矿非法违法典型案件查处和事故情况。
(三)解读《四川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四)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孙建军讲话。
三、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主会场:
1.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办公室、财务处、应急办、应急救援中心、安全技术中心、安科院、设计院主要负责人,煤矿安全监管处、煤炭行业管理处、执法监督处、煤监一处、煤监二处、事故调查处、科技装备处、职业健康处全体人员。
2.川煤集团安监局负责人。
(二)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会场:
1.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2.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全体人员。
3.古叙公司分管负责人在泸州市安监局参加。
4.市域内川煤集团、古叙公司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
(三)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分会场:
1.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2.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全体人员。
3.县域内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四)各煤监分局分会场:
分局全体监察人员。
各矿山救护队队长在市(州)、县(市、区)分会场就近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各参会人员按通知要求参会,组织做好各分会场布置工作。各矿山救护队队长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参会。
(二)会议结束后,请各产煤市(州)、各煤监分局将参会情况报执法监督处(煤矿安全监管处)电子邮箱(mjzfjd@163com),各产煤县(市、区)参会情况由各产煤市(州)收集汇总后报送。
(三)请各分会场在11月27日14时进行开机调试。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