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煤监)开展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对23处煤矿共处罚款42.4万元

30.06.2014  21:5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江颖)今(30)日,记者从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获悉,我省积极开展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针对汛期易发生煤矿水害事故的特点,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对各产煤县(市、区)煤矿进行了为期3个月专项督查,共督查煤矿128处,检查出隐患和问题2176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23处,责令限期整改101处,对23处煤矿共处罚款42.4万元,向有关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出了监察建议书8份,并抄送县(市、区)书记和县(市、区)长。

        于此同时,我省还积极开展煤矿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宣传,组织编写了《煤矿防治水基本常识》等,免费发放到各产煤市(州)、县(区)及煤矿企业;共举办6期防治水专业培训,共计600余矿长、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同时,全力推动水患现状调查工作,重点对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水库河流、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等情况进行了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