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认真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和专项监察成效显著

12.12.2016  03:37

  今年来,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全省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扎实开展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和专项监察,努力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上半年,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集中组织在全省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专项治理,除长停失联煤矿外,有199个煤矿按要求填报了自查表,今年恢复建设的43个项目均严格按治理标准和程序经验收合格和批准,在此基础上,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270号),对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勘探基础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监管、施工单位资质和业绩管理、合法性监管、设计变更监管、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认证、施工技术管理团队监管、建井地质工作、联合试运转方案审查等十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今年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共监察建设煤矿29矿次,下达监察文书23份,查处隐患177条,责令停止全矿井建设6次,责令局部停止作业10处,给予罚款处罚7.5万元。同时,按要求对部分批准整改和停止建设的矿井进行了抽查。此外,还根据要求完成建设矿井信息录入或更新137处。

  全年对煤矿建设项目监察153矿次,下达文书79份,查处隐患688条,责令全矿停止建设14次,责令停止局部作业16次,给予罚款处罚13.6万元,促进了全省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