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非煤矿山周边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非煤矿山周边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化、再落实。《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即日起集中1个月时间,全面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周边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一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盲区,覆盖辖区内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石油天然气等非煤矿山;二要做到深入彻底,“坡要到顶、沟要到头”,深入矿区、尾矿库、排土场、石油天然气野外作业点周边,认真仔细开展排查工作;三要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石油天然气等野外作业单位自身安全隐患的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