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3.11.2015  17:18

宜宾、自贡、乐山、雅安、达州、攀枝花、泸州、广安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川煤集团,古叙公司:

为做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省17个省级煤矿安全重点县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15年11月23日-12月18日。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一)17个攻坚单位攻坚战进展情况。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4〕2号)及各攻坚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

(二)省政府办公厅﹝2015﹞80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各地的宣传贯彻情况,对“十三五”的规划和明年工作的谋划情况。

(三)煤矿安全大检查情况。重点是各地结合当地煤矿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统筹部署今冬明春各项工作情况,大检查进展情况,大检查期间的典型案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隐患整改验收情况,10月29日全省煤矿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导检查人员分组

见附件1。

四、督导检查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工作衔接。

(二)各县应提前准备以下资料,形成一个卷宗交督导检查组。

1、督导检查汇报材料;

2、攻坚战验收表(附件2,电子版发煤矿安全监管处邮箱);

3、攻坚战验收相关资料(按照附件2的要求收集的有关文件资料)。

联  系  人:张勤华    028-86632582    135181850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督导检查工作分组

2.攻坚战验收表


 

附件1: 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督导检查工作分组.docx

附件2: 重点县(市、区)遏制煤矿事故攻坚战验收表.docx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