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扩权试点县再获40管理权限 焰火晚会燃放可“自己做主”

26.02.2015  10:3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最新印发的《进一步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目录》(下称《目录》),我省在2007年已赋予扩权试点县(市)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基础上,再进一步下放20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20项市级社会事业管理权限。

  下放的20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涉及价格管理、财税管理、环评审批、建筑施工管理、林业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商务管理、扶贫移民计划和方案审批、旅游管理等八个方面。今后,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区的环评审批,包括学校、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和300张床位以下且不涉及传染病区的医院;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日处理5000吨及以下生活污水处理厂;批发(零售)市场、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除外)、公交枢纽、长途客运站等,以及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和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等,扩权试点县(市)可以“自己做主”。

  另外,大型焰火晚会焰火燃放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审批(300张及300张床位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核发等市级社会事业管理权限也下放至扩权试点县(市)了。(记者 李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