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热线】大一学生“顶岗实习”,应该不应该?

02.07.2014  09:54

暑假还没到,学校就开始动员大一学生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到企业“顶岗实习”,期末考试延到下学期、实习与期末考试成绩挂钩、岗位与专业不对口——

前不久,就读四川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部分学生向本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反映称,学校为强制大一学生参加暑期“顶岗实习”,把本该在本学期期末举行的期末考试挪到下学期进行,并提出大一下学期期末成绩除卷面考试分数之外,实习学分还要占50%的比例。这意味着如果不参加“顶岗实习”,就算期末考试考了满分,总成绩也难以及格。

随着暑期到来,本报民情热线接到来自省内各地的类似反映也在增多。学生和家长们质疑:大学生实习是否应该自愿?强制大一学生参加专业不对口的“顶岗实习”是否违规?学校和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猫腻?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学生质疑

大一暑期即被安排至省外企业实习 多数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干

就读于四川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网络专业的张同学告诉记者,早在今年4月,学校就开始动员大一学生参加暑期“顶岗实习”,并通知说本学期期末考试推迟到下学期10月暑期实习结束之后,而期末成绩也将按实习成绩、考试成绩(含平时表现)五五开,各占一半。

至6月20日,该校大一年级今年已先后有三批学生参加了“顶岗实习”,被分别安排到上海、深圳、苏州等地的企业。“学校已经和企业签订了用工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实习时间为4个月,即从今年的6月中旬到10月中旬。”采访中,参加了“顶岗实习”的学生们向记者证实。“读了10多年书,第一次听说期末考试集体延期。”张同学感到困惑:学校为何不能等期末考试之后再安排学生实习,这学期学的知识4个月后考试考不好怎么办?别的大中小学校都是9月开学,本校10月中旬才上课,下学期的课能上完吗?他认为,这样的暑期实习有强制的味道,因此没有报名参加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而是自己找了单位实习。

张同学告诉记者,到6月19日,班上报名参加“顶岗实习”的大概有一半,另一半则跟自己一样自己找单位实习。

参加了学校安排的“顶岗实习”的学生们,除了觉得合同规定的4个月实习期限太长之外,也对安排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提出质疑。

6月20日,第三批出发的杨姓同学和360多名同学一起,被学校安排到了上海浦东一家电子企业实习。到6月2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已经在该企业干了一周多。他介绍说,在这家电子企业实习的,有学校通信、数控、电子信息技术专业的学生,绝大部分是做流水线后端工作,譬如包装岗位、贴牌岗位之类。“企业主业跟电子相关,但学生实习的岗位与电子基本上没多少关系。

被学校安排到深圳一家电子企业参加“顶岗实习”的罗同学也有类似感受,认为大部分实习岗位和专业不对口,还有学生因此和工厂流水线上管理的组长闹起不愉快,向学校和企业投诉反映。

对此,企业和学校的解释是,因为学生是刚来的学徒工,对技术不熟悉,所以安排到流水线先熟悉工作。

尽管专业不对口,也有部分学生对学校安排的暑期“顶岗实习”表示认同。他们认为,利用暑期实习接触企业生产实际,每月还有2500元至3000元的工资,还不错。还有一些同学认为,参加暑期实习不但可以挣回2个学分,在期末总成绩中还能占50分,“很划算”。

学校回应

鼓励见习非强制岗位与专业不对口将改进

安排大一学生暑期实习是否是强制行为?为何期末考试要为实习“让路”?带着学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位于郫县团结镇的四川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进行采访。

该校实习实训部一位段姓负责人表示,作为一所高职院校,学校十分注重对学生理论加实践的培养,对大一学生,学校鼓励学生到企业去见习顶岗;对大三学生,有实习顶岗安排。其中,大一学生的见习顶岗遵循的是学生自愿原则。学生愿意自己找单位的,见习完后拿回见习单位的证明就可加见习学分;学生自己不能找到单位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到企业见习;“没有去见习的,学校也不会扣分。

记者在校园里的随机采访中,一些大二、大三的学生也证实,学校安排大一学生暑假外出实习是惯例,他们当时也参加了暑假实习,有的去了学校安排的企业,“确实做的是与所学专业不相干的活儿”;有的并未跟随去学校安排的外省企业,而是自己在成都找的企业,“当时学校并未因此扣实习学分。”但今年的规定是怎样的,他们表示还不清楚。

为什么期末考试延期,段姓负责人给出的理由是“方便参加暑期实习的学生”,因为临近期末,学生先后分期分批出发去实习了,考试时间上不好统一。至于学生所说的大一下期期末成绩按实习成绩、考试成绩五五开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学校没有这样的规定。

针对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实习目的是重在让学生了解企业的生产实际”。他表示,学校已经尽力了,但确实有部分岗位与专业不对口,学校将努力改进。至于见习薪资、保险、安全等问题,都是企业直接与学生签合同,学校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好处。

主管部门说法

中高职学生实习原则上应安排在第三学年

那么,职业院校大一学生到底可不可以安排实习或见习呢?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中高职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都应安排在学生学习的第三学年;但同时也支持鼓励职业学校探索实行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改革创新,只要学生不反对。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中职学校不得组织一年级学生校外实习,不得组织二年级学生顶岗实习,中高职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原则上都应安排在学生学习的第三学年。并强调说,学校组织中高职学生到企业见习、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该对口或相近,最好就地就近选择相对稳定的实习场所。

相关要求也出现在省教育厅前不久印发的《加强管理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中。该《意见》特别提出“五不得”,即不得安排中职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有安全隐患的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每天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顶岗实习;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