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烧香”制造者参与开设网络赌场案开庭
中新网丽水12月19日电(见习记者 胡丰盛 通讯员 练法轩 连剑)曾因制造并传播“熊猫烧香”病毒而引发社会关注的张顺和李俊在丽水再次“出山”,伙同多人开设网络赌场。19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由莲都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顺、李俊等26名被告人开设赌场一案。
被告人张顺,浙江云和人,30岁,初中文化。被告人李俊,湖北武汉人,32岁,高中文化。两人作为“熊猫烧香”计算机病毒的制作人之一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29日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四年。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张顺、李俊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徐建飞,随后三人商定投资成立了浙江腾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傅建傧等3人也相继参股投资到该公司。公司成立后,张顺主要负责对公司的管理和经营,并招揽了被告人叶某、卢某等5人作为网络技术人员和后勤人员。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二次开发棋牌类游戏软件,再转卖获利。经营一段时间后,经公司股东商议,决定自己经营棋牌游戏平台,在吸纳了新的股东后,注册成立了浙江盛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1万元;各股东以现金或技术方式入股,并按各自出资比例占股,其中被告人傅建傧为最大股东),并确立了通过开设金元宝棋牌游戏赌博平台、发展银商、利用银商销售回收游戏豆进行谋利的经营方案。
金元宝游戏平台上设定“牛牛”、“梭哈”、“两张”等游戏,以输赢游戏豆的方式供游戏玩家参与赌博,游戏豆一方面可以通过金元宝平台直接充值(官方充值为5000元人民币购买1亿游戏豆),另一方面公司主动发展银商,由玩家从银商处购买后再到金元宝游戏平台进行赌博,公司则通过出售游戏豆进行牟利。为吸引更多的玩家来平台赌博,被告人张顺积极投放广告,通过搜索引擎进行排名竞价推广,同时安排被告人叶某以制作金元宝游戏的鼠标垫、海报、桌牌、游戏豆免费体验卡等,到网吧等场所做游戏推广,安排被告人叶某某、夏某等人发展银商并负责与银商之间的资金结算。被告人何某作为公司的银商总代理,则将游戏豆以4800元或者4900元人民币1亿游戏豆的价格卖给银商,并承诺对银商没有卖掉的游戏豆进行回收,同时对卖出游戏豆的价值返给银商2%-5%不等的返点。
至案发,该团伙通过“金元宝棋牌”网络游戏平台聚集的参赌人员达2200余人,涉案赌资人民币7600余万元,公司通过发行虚拟游戏豆和在银商直接买卖游戏豆牟利,非法获利人民币800余万元。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完)
(原标题:“熊猫烧香”病毒制造者参与开设网络赌场案今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