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烟明确党组管理干部安全生产职责

13.11.2018  06:52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近日,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定下发了《党组管理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明确了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以及相关考核考察、奖惩细则。

细则》按照公司所属各企业党委主要负责人、各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公司本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三个类别,详细规定了党组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内设部门、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风险管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本级党委和行政重要工作情况汇报和通报内容。

细则》强调,党组管理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要纳入巡视监督内容和审计内容,建立完善党委、行政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