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外国轮船非法排放压载水被海事部门处罚

02.03.2015  20:25

马绍尔群岛籍“TANDARA SPIRIT”轮在烟台西港区非法排放压载水。 李琦 摄

烟台海事部门对“TANDARA SPIRIT”轮非法排放压载水立案调查。 李琦 摄

  中新网烟台3月2日电 (王娇妮 郝光亮)记者刚刚从交通运输部烟台海事局获悉,一艘马绍尔群岛籍油轮因非法排放压载水,3月2日被烟台海事部门处罚。

  2月27日,烟台海事局八角海事处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停泊在烟台西港区101泊位的马绍尔群岛籍“TANDARA SPIRIT”轮正在排放压载水。经核实,该轮事先未按规定向海事部门申请,属于擅自排放压载水,违反了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烟台海事部门依法对该轮立案调查,于3月2日结案并予以处罚。

  据悉,“TANDARA SPIRIT”轮本航次装燃料油从烟台驶往日本。

  烟台海事局官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船舶在港区水域内进行洗舱、清舱、驱气、排放压载水、残油等作业,应事先按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

  据悉,非法排放压载水可加剧有害外来生物物种的存活与传播,破坏海洋环境和当地水域的生态平衡,危害渔业资源,影响公众健康。(完)

(原标题:山东烟台:一外轮非法排放压载水被海事部门处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