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换(补)发330份 新版《烈士证明书》

30.09.2014  18:54

  本网讯(吴坤峰 记者 刘先贵)近日,巴中市从省民政厅领取换(补)发的新版《烈士证明书》330份,标志着全市首批新版《烈士证明书》换(补)发工作基本结束。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启用〈烈士通知书〉、〈烈士证明书〉和换发〈烈士证明书〉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国《烈士通知书》、《烈士证明书》换(补)发工作自2013年8月1日启动,2014年10月1日结束。新版《烈士证明书》添加了电子芯片,统一填写有烈士姓名、执证人姓名、执证人身份证号码、关系等相关信息,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编号、填写,由烈属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烈属颁发。

  我市自启动此项工作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对换发、补发《烈士证明书》的烈属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全面收集烈士遗嘱资料,认真审查、核实需换证和补证对象的相关情况,确保不重报、不漏报、不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