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 每年这一天国家将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26.08.2014  11:22

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25日就决定草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指出,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建议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呼声越来越高。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对于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李立国介绍说,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因此草案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

反间谍法草案

25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次会议开始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草案)》。

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在会议上作相关说明时表示,为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国家安全部以现行国家安全法为基础,认真总结反间谍工作实践经验,起草了反间谍法草案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法制办两次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并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反间谍法草案。

草案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赃物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在现行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关注·广告法修订草案

明星代言须使用过相关商品

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服务作证明虚假宣传要担责

广告法修订草案25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草案增加了广告荐证者的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明星在代言时将有更多规范,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服务作证明。

广告法修订草案明确,广告荐证者,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草案要求,广告荐证者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并符合广告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

广告法修订草案对广告荐证者的法律责任再次予以明确和强调。草案规定,广告荐证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5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对发布烟草广告的媒介、形式和场所作出更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不得设置户外烟草广告。

草案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禁止设置户外烟草广告。

针对广告短信、垃圾邮件满天飞等让人不堪其扰的现象,25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专条加以规范。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等发送广告。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

档案里的中国抗战

国家档案局从8月25日起陆续发布《浴血奋战——档案里的中国抗战》专题档案

重现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的历史壮举

在中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国家档案局从8月25日起连续30天在其官方网站每天发布一集《浴血奋战——档案里的中国抗战》专题档案,以重现当年中国人民那可歌可泣、浴血奋战的历史壮举。

这组专题档案主要是从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保存的中国抗日战争一些代表性战役、战斗的部分档案中选取的。

根据档案,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妄图3个月灭亡中国。中国共产党高举爱国主义大旗,倡导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国共两党共同对敌。在日军的强大攻势下,国民党军广大爱国官兵奋勇抗敌,但因军事当局抗战路线与作战方针的失误,作战屡屡失利,国土大片沦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在危急形势下,挺进华北、华中敌后,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狠狠打击日寇,开辟了广阔的敌后战场,牵制了大量日军,有力地支援了正面战场,阻滞了日军的进攻。1937年9月下旬的平型关战斗,是华北战场上中国军队主动寻歼敌人的第一个大胜仗,打破了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振奋了全国人心。忻口战役是国共两党团结合作、在军事上相互配合的一次成功范例。在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武装有力配合下,台儿庄战役消灭日军1万多人,是继平型关大捷后全国抗战的又一重大胜利,沉重地打击了日本侵略者的凶焰,鼓舞了全国军民坚持抗战的斗志。

中国受降档案

国家档案局发布《伟大胜利——中国受降档案》第十一集:

解放区抗日军队的自主受降(下)

国家档案局25日在其官网发布了《伟大胜利——中国受降档案》第十一集:解放区抗日军队的自主受降(下)。

1945年8月10日24时,在得知日本政府发出乞降照会后,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总司令朱德向各解放区武装部队发出延安总部第一号命令,要求各解放区抗日部队向附近敌伪送出通牒,限其于一定时间内缴出全部武装,在缴械后,我军当保护其生命安全。

8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日本投降后我党任务的决定》,指出“目前阶段,应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敌伪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体情况发动进攻,逐一消灭之”。据此,各解放区抗日部队立即向附近日、伪军发出通牒,限令其投降。

8月15日下午3时,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总司令朱德电令南京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你应下令你所指挥下的一切部队,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听候中国解放区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的命令,向我方投降,除被国民党政府的军队所包围的部分外。”敌后各抗日部队在各地发起进攻,迫使日伪军放下武器缴械投降。

本组文图均据新华社

家档案局发布《浴血奋战——档案里的中国抗战》第一集:

卢沟桥事变

国家档案局25日在其官网发布了《浴血奋战——档案里的中国抗战》第一集:卢沟桥事变。

根据第一集说明,1937年7月7日夜,华北日军在中国第二十九军防地卢沟桥附近举行所谓军事演习,随后借口一名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北平西南宛平县城搜查。中国守军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7月8日凌晨5时左右,日军包围了宛平县城,并向卢沟桥中国驻军发起进攻。负责守卫卢沟桥和宛平城的第二十九军37师109旅219团,在团长吉星文的率领下奋起还击,打响了全面抗战的第一枪。其后,日军利用与华北地方当局“和平谈判”之机,加紧向华北地区增兵。28日,日军在香月清司指挥下向第二十九军发动了总攻。中国守军奋起抵抗,佟麟阁、赵登禹等将领战死沙场。7月29日-30日,日军先后占领北平、天津,华北要地相继沦陷。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立即通电全国,号召全民族奋起抗日。蒋介石也在庐山发表了谈话,宣布准备应战和守土抗战到底的决心。日军挑起的卢沟桥事变,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抗战怒火。卢沟桥抗战,揭开了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