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灾后重建总规月报表 督查进度滞后的市(州)和部门

21.06.2014  00:01


  6月19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勉召集相关同志研究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钟勉指出,要把省重建办作为一个工作部门运行,做好档案管理、人员配备和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运行机制,主动开展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总规月报表,按照“6·30”和“7·20”两个重要目标节点,梳理和分析重建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对重建进度滞后的市(州)和部门开展督查。二要密切关注总规省属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深入了解其建设进度滞后的原因,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省政府副秘书长薛康、省政府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刘龙章、省政府督查室主任田俐分别就相关工作作了汇报,并就进一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进度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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