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因“老鼠灭门案”被行政拘留10日?

19.01.2015  14:00

网民因“老鼠灭门案”被行政拘留10日?

     网民摆34只死老鼠称发生灭门案,被拘10日。1月10日,微信公众号“石狮民生事”发布一条标题为“昨晚,石狮,震惊全国!一家34口灭门惨案!转疯了”的信息。警方调查称该信息涉嫌发布、传播虚假警情,1月17日,吴某雄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石狮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1月17日大河网)

    网民因发布“老鼠灭门案”被拘,警方给出的理由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主要表现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社会秩序。散布谣言,是指捏造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并向他人进行传播的行为。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是指编造火灾、水灾、地震、传染病爆发、火警、治安警情等虚假险情,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行为。上述行为的客观后果是引起群众恐慌,干扰了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扰乱了社会秩序,且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对照相关法律条款,我个人认为警方的定性值得商榷。首先,网民发布的微信虽然标题惊悚,但配的图是死老鼠,并且明确表示:“工作累了吧,新年开始,轻松一下,拿去忽悠你们朋友圈好友吧!”很明显,他并无造谣的主观故意,顶多是玩“标题党”招徕眼球罢了;其次,从事情造成的后果来看,并未引起群众恐慌。稍有常识和分辨力者,都能一眼看出所谓的“灭门案”就是忽悠和恶搞。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自己的正常工作因此而遭到干扰,未免有点言过其实,警察的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不至于还不如普通人。当然,“老鼠灭门案”这种标题党和恶搞党的做法确有不妥之处,应予批评教育。但也不该上纲上线、搞扩大化,直接拘留有矫枉过正甚至滥用警力之嫌。

    实际上,“老鼠灭门案”这类帖子,很多年前我就看到过。虽然对发帖者感到无语,却也没有产生多大不适。警方此次拘了人,那么,类似帖子的始作俑者,还有这么多年来的传播转发者,是否也要来个责任追究?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警察没这个精力,也没这个时间,更没这个必要。警力不足、人手和经费有限,是不少地方的警方都存在的难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等着警方去处理,千万不要把有限的警力用在了这种鸡毛蒜皮上。

    因发布网络信息被拘的案子,近年来时有发生。这当中,有些网民是咎由自取,也有一些属警方欠妥。例如,安徽砀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0人死亡。有网民在网上发消息称“16人死亡”,随后被警方以散布谣言为由行政拘留。受到广泛质疑后,砀山公安局发公告称对网民的行政拘留处罚不妥,予以撤销处罚,并表示歉意。网民发布信息应该自律、慎重,公权力也要守住法律的边界。打击网络谣言、维护公共秩序是必须的,但一定要把握住一个度,那就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

    网民因“老鼠灭门案”被拘令人心惊——如果随便开个玩笑就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岂不是人人都要噤若寒蝉?显然,这也不是警方想要达到的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