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事件回顾:曾制造传播逾3千条谣言
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刘林 黄浩铭)“网络上有我一个‘秦火火’就够了,为此我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11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说出了自己的心声。作为“网络传谣第一案”,“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备受网民关注。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梳理了“秦火火”那些年“谣翻中国”的“作品”,希望能和网友一起擦亮双眼,明辨谣言。
谣言一:铁道部天价赔偿外籍旅客
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后,“秦火火”发布微博称:铁路交通事故后,意大利籍乘客获赔3000万欧元,将开创中国对外个人意外最高赔偿纪录。
“我看到微博上有这个相关的内容,数额是2000万欧元,我觉得3000万欧元更顺口,就把2000万欧元改成3000万欧元。”“秦火火”在庭审现场说。
谣言二:罗援“当逃兵”“家人供职国际大公司”
2013年2月,“秦火火”发微博称:罗援将军,又一个严肃问题了,您1977年底还在云南边境,当时官至作战参谋,1978年底调回京。结果在1979年春天,中越战争爆发,无数子弟兵由云南、广西边境入越。第一,请问你为何会在中越战争爆发前调回北京?第二,请问中越战争时,无数战士浴血奋战,你又在哪里?难道你的命就比普通子弟兵金贵?
“秦火火”还发微博造谣称,罗家老大罗抗和老四罗振两个兄弟分别在德国和美国公司任高层等。
谣言三:张海迪、杨澜拥有外国国籍
在污蔑张海迪的微博中,“秦火火”捏造说:曾经的一代偶像张海迪,请你回答以下这几个问题:你的妹妹张海燕现在为何更名叫张挪威?亿万富翁、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挪威,现在还是中国国籍吗?山东瑞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承接过残联的工程项目?请用事实证明你们不是白眼狼,我们不想当年的爱心结果养了一头白眼狼。
除了张海迪,著名主持人杨澜也被造谣拥有外国国籍及绿卡、使用武警牌照、代言“达芬奇家具”“诈捐”等。
“秦火火”承认,2011年以来,他制造并传播的谣言多达3000余条。“秦火火”还和某些网络“大V”达成了协议,互相帮转微博,还有人提示他近期要关注什么。谣言被戳穿后,一名网友在网易跟帖中表示,“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太幼稚了,居然相信这种谣言!”
“不是所有有鼻子有眼的说法都是真实的”
公诉人表示,西门子公司的证明、被害人罗援的陈述、杨澜本人的声明,张海迪的户籍证明及实名微博的澄清内容、铁道部发布的赔偿标准、铁道部的澄清等证据均可证明发布信息的虚假性。
对此,“秦火火”当庭表示认罪,并对受害者表示道歉。“对于张海迪,她是残疾人,而我是正常人,我的行为从道德上是说不过去的;对于罗援,我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他是逃兵,是对他的无端诽谤,我说他家人在国外定居,也对他的家属造成了很严重的影响;对于杨澜,她作为名人,名誉是几十年打拼下来的,我几篇微博就毁坏了她的名誉,给她造成了巨大的打击,是很不道德的事情。”
不少网民对此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一名网友留言称:“秦火火”事件也给我们提个醒,在网络上不是所有“有鼻子有眼”的说法都是真实的。一定要坚定自己的立场和正确的价值观。
网络空间要恪守最基本道德底线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称,截至去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已达6.18亿,其中微博用户数近3亿,新兴媒体成为中国的社会化、信息化平台,并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传播生态。
针对如何规范网络舆论环境这一问题,专家表示,网络是一个公共的舆论空间,网民一定要基于规则意识来共同维护,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促进社会的良性互动,建议网民要珍惜网上舆论空间,对自己言行负责。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分析,网络管理的法治建设还没有完善,给造谣者以可乘之机;信息不对称导致社会大众对主流媒体的威信有所质疑,给谣言提供滋生、传播土壤;网络中的个体与公司出于商业动机而造谣传谣,反映了社会道德和法律自律方面的缺失。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告诉记者,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要以“看得见”的正义让老百姓信服,走法治道路。对造谣传谣行为有详细严密的规定,让网民和“意见领袖”清楚什么是言论自由的边界,什么是造谣传谣。
“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要执法严格,保障程序正义。出现‘秦火火’这样的专业造谣者,执法要及时,程序要正当,侦查要严密,证据要充分。”张宝义说,应完善制度化建设,构建造谣者难以在网络上生存,网民分辨是非不传谣的良好网络环境。要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及时铲除谣言产生的土壤。同时加强对网民的教育引导,提高分辨能力,切断谣言传播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