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建议主要官员加薪一成

18.12.2013  19:10

  中新网12月18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立法会全体会议昨(17日)一般性通过了《修改〈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薪酬制度〉》及《候任、现任及离任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的保障制度》法案,建议澳门特区特首及薪酬与之挂钩的主要官员、司法官、行政会委员及立法议员,同时加薪一成。特首薪俸连同交际费调升后,每月总薪26万9000多元(澳门元,下同)。

  此外,候任特首、主要官员分别享有九成、七成“正任”薪酬作月津贴,并有行政和后勤等支持。离任特首设有离任前月薪七成的月补贴制度,同时有办公场所和人身保护。主要官员除有一次性的离任补偿制度外,还可每月收取禁止工作补偿,金额相当于离职时月薪的七成。离任特首的月补贴、离任主要官员的禁止工作补偿,同在从事有报酬的私人业务之日起停止。澳门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强调,法案无双重保障,可填补法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