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北漂”的自述:租房就像“徒手剥榴莲”

03.09.2021  11:01

  原标题:一个“北漂”的自述:房就像“徒手剥榴莲

  去年上半年,由于工作原因,我从贵州辗转回到北京,正式开启“北漂”生活。

  我和两个同事找到一个80平方米左右的小三居室,位置距离单位坐地铁大概40分钟左右。房源是在网上筛选时看到的,后来房屋中介带我们实地看房,最终由房东、经纪机构和我们三个人共同签订合同。中介收取7000元服务费后,房屋维修、缴纳房租等后续事宜,均由我们直接和房东联系协商。

  知根知底的同事合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便利。平常在家里不需要紧闭房门,出入公共空间比较自在,无须担心在推门时偶遇陌生租客,也避免了打开洗衣机柜门,看到其他租客尚未拿走的内衣裤。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改租其他房。退房当天,房东一边和我们解约,一边则和新的租户签约,在此过程中各种插曲接连出现,上演各种“甩锅”大戏。

  为了确保后续入住没有争议,下个租户当着房东的面,认真细心地对房屋内设施进行了核对。房东为顺利签约,便紧跟其后作答。让人苦恼的是,当房东无力解释房屋设施损坏原因时,便立马将“矛头”对准我,集中火力向我“开炮”,认为是我们故意破坏,应当赔偿他们损失。

  可是,当初搬进来时,洗衣机已经接触不良,房东当面说过可能不太好用;遥控器本就没有,也未写入合同内的家具清单;至于室内房门钥匙,从头到尾并未完整移交给我们;墙角脱落的瓷砖,系隔壁数月装修期间振动时脱落……

  此外,房东还告诉我,他们历来要求租客退租时,另行支付保洁费用,但这些并未写进合同,也未在最初租房时事先告知我们。

  面对房东夫妻随意加码或“甩锅”的赔偿要求,我们并不想无底线地接受。然而,主动权并不在我们手中,房东掌握着我们7000多元的押金。有争议的地方,双方均无法拿出实际的录音或影像资料,确定双方应承担何种责任。房屋中介看似保持中立,实则暗示我按房东的要求赔偿。毕竟,房东是他们不能轻易得罪反要极力维护的对象。

  为尽快拿到押金,我和同事商量后,无奈同意支付数百元赔偿金。经过近4小时“拉锯战”,临出门前,续租租客又在房间隐蔽的隔层发现一个笨重的玩偶,房东二话没说,再次以命令式的口吻,让我们做好收尾工作。就这样,争吵又继续下去……

  走出住了一年的小区,我竟生出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赶紧“逃离”。可是,事情远未了结,由于房屋是自供暖,会有一笔采暖补贴,发放到该房屋的燃气账户,但是退房几个月后才能到账,而那时我们早已不在此处。无奈我们又让下个租户写下欠条,当燃气到账,须将燃气补贴折成现金返还我们。直到上周,这笔钱才算到手,我们和那处房子从此一别两宽、再无瓜葛。

  在北京租房,幸运没遇到长租公寓爆雷事件,也没有像女孩租房时因担心安全,而在房间门后放置椅子或安装链条锁、报警器。不过,租房还是带给人一种漂泊感,租房市场一有风吹草动,都可能触动我们敏感的神经。第一次租房的教训,使我在以后租房时倍加小心。搬入现在的房子时,我第一时间拍摄记录了褶皱的地板、窗户的微尘、带有断裂痕迹的床板、看上去有些变形的衣柜和桌子,以及坏掉的室内大灯和门把手,以免将来再次让我赔偿。

  即便如此,磕磕绊绊的小意外仍旧不少。比如这两天滚筒洗衣机内的滤网掉了下来,到处充斥着污物;厨房和马桶的水龙头漏水,你需要耐心等待中介找人上门维修。租房时间久了,面对意外,我已经云淡风轻,不再感到“意外”。

  在我看来,租房就像历险冲关,或者如朋友形容的那样——“徒手剥榴莲”,需要不断适应新环境和各种类型的合租室友。租房的年轻人很多,我也不是唯一一个在出租屋打拼生活的年轻人,这也是让我得以释怀的地方。

  来到北京后,只要朋友提到搬家,我会尽力前往帮忙。有时看着组装了一半的鞋架轰然倒塌,我们会笑作一团;有时房间一片狼藉,还没来得及收拾,我们却能欢快地一起品尝零食、畅聊琐事。这种朋友间互相支持的温存,或许能抵消一部分频繁搬家带来的疲乏和烦闷。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