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纳溪检察院“清溪3+”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绿色家园
中新网四川新闻11月29日电 (谭国平)今年以来,泸州市纳溪区检察院围绕区委高质量建设现代生态新城决策部署,以打造“清溪”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为主抓手,紧扣依法履职、跨域协作和全民普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提高社会环保法治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清溪”+能动履职
相关部门正清点即将投放的鱼苗。谭国平 摄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政策,办理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赔偿责任人在永宁河等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投放渔业生态补偿性鱼苗5000余尾。在办案中树立“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履职理念,在公益诉讼中注重惩罚和修复,赔偿和震慑有机结合,以公益性巡河、宣传等方式为被告人提供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方案,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针对非法捕捞情况严重的镇(街),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有效维护长江生态环境。
“清溪”+跨域协作
针对长江二级支流绵溪河跨市、县保护工作中存在“权责不清”的难点,联合宜宾市江安县检察院、兴文县检察院和三地河长办、属地地方政府联合开展绵溪河巡河活动,对交界流域内企业生产、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非法捕捞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起,向属地政府提出整改建议5条,共同筑牢绵溪河流域生态保护屏障。
“清溪”+全民普法
在重大节日前(如“世界环境日”等)开展“清溪”普法,依托“流动检察车(室)”的便捷性,组织干警前往龙车镇龙车山社区、云溪大桥桥头以“流动课堂+定点宣传”等方式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公益诉讼线索举报途径,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结合“政法干警驻网格”工作,与联系街道、社区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机制,组织干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