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场派出所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28.05.2014  12:59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清溪场派出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推出便民利民新措施“十二条”,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一站式”服务 。派出所户籍申报、审批、变更、漏户、身份证办理、群众咨询及其他各项业务纳入一个窗口进行集中办理,在每个工作日由一名所领导和民警在值班室接待办事群众。对材料手续齐全的事项,必须当场办结。对需要补充完善的手续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想方设法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决不能让群众为办一件事而东奔西跑。

  “互动式”服务 。窗口单位每个工作日必须有工作人员接待办事群众,决不能在工作日让前来办事的群众找不到人;窗口单位民警要与前来办事的群众加强交流沟通,了解群众服务需求,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实现警民良性互动。

   “告知式”服务 。一对一、面对面的接受群众咨询,一次性告知办理业务所需手续及流程;制作各类“填空式”申请书,在窗口展示范本,便于办事群众填写;对具体办理过程中确实欠缺材料的,制作提示告知单,为办事群众当场开具个性化“菜单”,列清所需材料、办事地点等,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决不能让群众重复跑;同时要公布咨询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咨询,避免群众往返劳顿。

  “提醒式”服务 。群众办理的证件到达后,要及时通过短信、电话、公告等方式提醒群众,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布到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保证群众及时收到信息,杜绝出现让当事群众三番五次上门询问甚至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现象。

  “回复式”服务 。对确实无法当场解决的事宜,要留下群众的联络方式,做好登记,事后落实专人督促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向群众作出回复,对因政策及有关原则性问题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预约式”服务 。为方便群众在特殊时节或急需办事时能够及时、便捷地办理到各类证件,要在警务公开栏公布有关人员的服务电话,让需办事办证的群众拨打预约电话提前预约,或现场接受群众预约,窗口部门要立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服务。

   “延迟式”服务 。延长服务时间,采取提前上岗、延迟下班等弹性工作制,“不办完最后一个证不下班,不送走最后一名群众不关门”,决不能以“下班了下午再来或明天早上再来”为由,让群众多等、多跑。

  “错时式”服务 。针对有的群众工作日在单位上班、有的在窗口部门上班时要干农活,没有时间办理业务等实际情况,采取错时服务,满足群众各时段办理业务的需求,落实休息时和节假日照常受理业务的举措。

  “上门式”服务 。对困难群众、老弱病残及有其他实际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开展办证送证等服务工作,解决群众因出行难导致的办证难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等活动,主动上门为学生、农户提供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各种应急知识宣传培训。

  “流动式”服务 。依托“集市流动警务室”、“临时办公点”等有效形式,送证办证下乡,深入流动到各乡镇、农村集中为群众办理各类业务,使广大农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集中式”服务 。深入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村、住宅小区、工矿企业及学校等场所上门开展集中统一办证服务;对群众特殊需求的同一类型服务事项,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中统一办理,为群众节省办事时间。

  “特办式”服务 。开设“绿色通道”,对急需办事办证的群众及其他特殊群众优先办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确实困难的群众要免收办证费用,对外地群众要在证件到达后免费邮寄到群众手中,避免群众来回往返。(母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