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费调查:20公里多收2.5万

12.05.2016  17:01

  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今日上午,发改委公布了对“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费”的调查结果,20公里本应收12740,却要价38000。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到, 4月2日,一货车在京港澳高速潭耒段发生交通事故,从事发地到新塘车辆救援站不到20公里的距离,救援站向货车司机索要救援费38000元。

  经多次交涉,货车司机最终交纳14880元救援费,与最初救援站提出的38000元金额减少了23120元。

  对救援站实际收取的14880元救援费,调查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原湖南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检查认定,救援站实际收取的14880元救援费,比按规定应收的12740元,违规多收了2140元。

  发改委表示,“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费”是一起典型的乱收费案件。

  处罚

  退给司机2千多 救援站负责人调离岗位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了解,根据核查事实,湖南省发改委依法对涉事公司作出处理决定:一是责令施救主体单位清退违规收取的2140元;二是对违规收费处以5倍罚款;三是对收费公示不规范的价格违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此外,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也就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处罚,责成救援公司清退涉事员工,向司机赔礼道歉;追究救援站负责人责任,将其调离岗位;追究救援公司违约责任,扣除其履约保证金2万元等。

责任编辑:向昌明 SN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