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书记: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利益所惑
本报5月15日讯(记者 唐婷 田甜) “领导干部要做到在法律面前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关系所累、不为利益所惑。”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今天下午召开的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法治湖南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省领导韩永文、孙建国、谢勇、盛茂林、王晓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出席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去年以来《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实施情况,就深化和拓展法治湖南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法治建设决不能寄希望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徐守盛指出,法治湖南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以改革为统揽,贯穿改革创新精神;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紧贴改革重点,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加快法治湖南建设,要突出“五个围绕、五个着力”:
一要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已明确的改革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结合湖南实际,抓好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把法治作为改革的目标、手段和底线,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要围绕促进公平公正,着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都要主动全面公开。要分类制定各方面各领域公开办法,明确责任,细化程序,制定目录,畅通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公众及时获取公开的信息,同时加强监督检查。
三要围绕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着力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建立第三方参与矛盾调处化解机制,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法制建设,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处理和终结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
四要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列出“权力清单”,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无理阻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五要围绕弘扬法治精神,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执法者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
徐守盛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的落实。当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联系点制度,坚决反对法治建设领域的“四风”问题,着力解决法治湖南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湖南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法治湖南建设的良好氛围;重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法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的优秀法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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