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北出台多项奖励政策
11.11.2013 17:04
本文来源: 旅游政务网
湖北省旅游局日前出台《关于营销推广灵秀湖北旅游精品的奖励办法》,对在入境旅游、旅游包机、旅游专列、游船停靠等七方面推广营销旅游线路和产品取得显著成绩的省内外企业进行奖励。
奖励办法中自主外联入境旅游人数,以及组织旅游包机和专列的企业,要求全年完成一定游客量,且这些游客必须在湖北游览三晚四天以上旅游线路,达到不同要求,则给予两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
推广合作奖主要是针对境内外重点目标市场的龙头旅行社,根据其对“一江两山”等湖北旅游精品的推介力度和成效,授予“灵秀湖北·一江两山”之旅特约推广单位称号,并按其在客源市场投放广告宣传力度和组团成效,给予每家20万元以内的推广合作奖。为鼓励省内各地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合作,保证旅游产品的完整性,共同营销旅游产品,湖北省旅游局还设置了合作组织奖,分市州、旅行社(游船)两类,对推动合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1-10万元的奖励。
本文来源: 旅游政务网
11.11.2013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