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企改革样本:频频出让控股权的逻辑

18.09.2015  11:17
核心提示:对比其他省份,湖北国企改革的最大特点是不再谋求企业的控股权。9月16日,一位关注湖北国企改革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

“对比其他省份,湖北国企改革的最大特点是不再谋求企业的控股权。”9月16日,一位关注湖北国企改革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在全国各省市的国企改革方案中,部分省份曾将“不谋求企业控股权”列入实施规划中,但真正做到的省份较少。

而湖北省自启动国企改革以来,已先后将大冶有色(00661.HK)、湖北能源(000883.SZ)两大上市公司控股位置让出,这两大企业均属于省国资委的核心上市公司资源,在湖北省的资产板块中占比颇大。

这种改革思路被湖北省内部视为“一切有利于企业”,上述人士坦言,在传统国企运作过程中,国企一般会要求掌握控股权,这是一项硬指标,也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防火墙,但此番湖北省陆续将两大上市公司控股权出让给央企,做法上虽然相对冒险,但也属于一种创新的方式推进国企改革。

而目前,湖北省内的国企推进过程中,建设银行也计划将其持有的湖北美尔雅集团的79.94%的股权转让,目前已在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而美尔雅集团则是上市公司美尔雅(600107.SH)的母公司,而湖北省境内的券商资产长江证券(000783.SZ)的控股权也有可能被出让。

不过也有一种说法指出,湖北省这些做法“实属无奈”,“内部对于这些做法的底气并不足。”另一湖北国资系统人士坦言,从规模上来看,湖北能源和大冶有色均属于湖北省重要国有资产,但事实上,自2008年以来,企业的经济效益已逐步下降,比如湖北能源背负了约80亿元的债务,而大冶有色也遭遇有色行业的低迷,同时还背负着庞杂的人员和历史包袱,“将这些包袱抛给央企,既能缓解企业的业绩压力,还能在国企改革中探索一条更契合实际的路来。”

多次让出控股权

湖北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始于2014年5月,当时,湖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湖北省国企改革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对公共服务类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其他企业,可灵活掌握国有股比例,根据需要适时进退,不要求国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

对于公共服务类企业的定义,在上述意见正式发布前的一场内部会议上,湖北省国资委主任文振富的解释是,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领域,将继续保持控股权。

这种规划的执行路径中,湖北省率先让渡大冶有色控股权。今年3月,大冶有色发布公告称,2015年3月9日,湖北省国资委已与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NMC”)签订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CNMC向母公司注入人民币20亿元,湖北省国资委以7亿元现金和资产对母公司进行增资,这一步骤完成后,CNMC于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增至超过50%,而湖北省国资委的持股比例被稀释。

几乎是大冶有色谋划增资扩股的同时,停牌4个月的湖北能源也发布公告称,湖北省国资委已与三峡集团签订深化合作协议,三峡集团将对湖北能源增资50亿元,增资完成后,三峡集团将成为湖北能源控股股东。这一增资计划实现的前提是:待三峡集团、陕煤集团和湖北能源完成两个煤炭相关项目组建后,才正式启动增资计划。目前这一计划已逐步落实,湖北能源大股东易主的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

而大股东为青岛海尔的湖北境内唯一一家券商企业长江证券,其实际业务中,湖北国资委仍然担纲主导地位,但日前,三峡集团斥资20亿元左右,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方式举牌长江证券,也就是说,后期这部分主导权可能再度被让给三峡集团。

出让股权或属“无奈”

事实上,出售控股权在湖北省境内来说也并非首次。

此前,曾隶属于湖北省黄石市国资委美尔雅集团的控股权也被多次转让,成为湖北省境内第一家明确转让控股权的企业。而经过多次股权结构调整后,建设银行通过持有美尔雅集团79.94%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美尔雅股份(600107.SH),这部分股权现由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代为管理。

“控股权的出让,给湖北省的国企改革带来了一些参考价值。”上述人士指出,美尔雅集团控股权调整后,公司加重了对金融期货业务的拓展力度,一度成为美尔雅业绩贡献主力,而这一业务近期还被列为《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中,将被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

不过目前,建设银行计划继续出让这部分股权,美尔雅股份公告称,建设银行出售其所持有的美尔雅集团全部股权,目前,已在广西联合产业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其实,早在2011年建设银行就计划将这部分股权转让,但最终未能实施。“此次建行再度出让,或许已有接盘意向方。”

美尔雅董事长杨闻孙此前也曾对外表示,此前因为股权与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曾错失过多次发展机遇,公司已计划将快速解决这一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湖北省轮番出让控股权的企业均属于湖北省境内的重要国有企业,其资产规模在湖北省内国有企业中占比较大。上述人士透露,让市场意外的是,其中的湖北能源承接湖北省内能源供应的“任务”,属于重要的公共服务资源,其控股权被让渡出去,并不符合湖北省最初制定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

“不过,这种考虑也并非不好理解。当下的湖北能源并非一个十分优质的资产,”上述人士分析,湖北能源负债率高企,且今年预估达到80亿元左右的债务压顶,企业运营本身具有一定风险,在负债攀升的压力下,企业进行包括风电、核电等新能源领域拓展的能力也大幅减弱,引入央企后,反之能借助央企的实力来“解围”。

不过,对于接盘方三峡集团来说,通过大量输血盘活一家上市公司的成本颇高,或许是出于类似“补偿”的考虑,湖北省再度将长江证券的控股权让渡,对三峡集团来说吸引力就极大。

在上述人士看来,湖北省内部尚不清楚这类做法是否合适,其解释,多个核心上市资源控股权被让渡,湖北省能继续享受股权收益,但话语权丧失,这部分资产的控制能力减弱,后续湖北如何主导这些产业,特别是政策上的配合,将面临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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