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10岁孩童泳池溺水身亡》追踪:游泳池管理方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68万元
四川在线眉山频道讯(记者 张钎)7月29日晚8点30分左右,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10岁的何宇豪在金府玉龙半岛游泳池游泳时,不慎溺水身亡。昨(31日),游泳池管理方眉山市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死者父母何国云、李利红达成处理协议,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死者父母一次性支付赔偿金68万元。
协议称,何国云、李利红系死者何宇豪父母,何宇豪于2014年7月29日在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管理的玉龙半岛小区会所游泳池游泳时,不慎意外身亡。就何宇豪的人身损害,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死者父母何、李二人经东坡区政法委维稳办、富牛镇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
1、由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何、李二人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损失补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人道主义帮助费及其他费用等共计68万元整。
2、赔偿款项,待何国云、李利红向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付何宇豪火化证、死亡证明、尸检报告;何宇豪本人的户口本以及何、李二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与何宇豪身份关系证明后,由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何、李二人收到款项后的分配处理,与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3、此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协议,何、李二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找金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正常工作秩序。
事件回顾:
7月29日晚7时许,死者父亲何国云拿着朋友看房领到的免费游泳券,一家六口从东坡区太和镇前往金府玉龙半岛小区游泳池游泳,在当晚8点27分,游泳池救生员通知即将毕场,何国云和妻子因忙着照看年纪尚小的小儿子,没有过多注意何宇豪的行踪。几分钟之后,一家人四处寻找,终在泳池内发现何宇豪浮着的身体。
9点20分,何宇豪因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