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作游戏外挂牟利六十余万元 三被告人获刑
中新四川网12月25日电 (记者 安源)25日,记者从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高新法院对一起网络犯罪案件做出判决,以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处尹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了解,《侠义道》网络游戏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连接游戏运营商服务器和用户计算机,组成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游戏运营商事先设置的程序进行运行。高某制作的“云天挂机辅助”和“云天PK辅助”软件,为实现“自动打怪”、“自动捡拾物品”、“自动跟随目标并攻击”等功能,采用了设置键盘全局钩子注入侠义道客户端游戏进程,在程序调用函数载入动态链接库文件时,让其自己编写的函数优先得到执行,再通过正常加载的方式,使客户端向服务器传送的操作指令中包含了其发出的指令,达到模拟鼠标、键盘操作的目的。
高某编写的程序实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控制,这里的控制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对用户计算机系统的控制,让客户端系统在执行某些程序前始终先执行高某编写的程序;二是对游戏服务器的控制,由于高某编写的程序注入了游戏进程并优先得到执行,因此在客户端和游戏服务器数据交汇时,游戏服务器也接受了高某编写程序发出的指令。高某编写的程序所实施的控制是非法的,因为它未经游戏开发者允许,同时也违反了游戏用户协议。据审理查明,2008年底至2009年初,网游《侠义道》玩家高某独自设计了专门针对该游戏的“云天PK辅助”和“云天挂机辅助”软件,该软件可通过对游戏进行修改,实现“自动打怪”、“自动捡拾物品”、“自动跟随目标并攻击”等功能。
在设计外挂软件时,高某萌生了销售该软件获利的想法,2009年初,高某邀约其游戏好友、另一个《侠义道》玩家尹某帮助其销售该软件,尹某以一个角色一年800元的价格向玩家出售。2010年9月,高某又邀约玩家何某一起其销售该软件。此后,高某专门负责该外挂软件的制作及升级工作,尹某、何某二人负责销售该软件并按约定的分赃比例向高某汇款。
高新法院认为,高某通过销售外挂累计获取违法所得67万余元,尹某和何某分别获取违法所得26万余元,造成游戏公司损失高达300余万元,高某等三人制作、销售游戏外挂的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做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