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组织头目涉嫌煽动杀警被捕(图)

28.05.2015  18:30
兰花系”主脑马健贤

   煽动杀警“港独”组织“调理农务兰花系”头目马健贤被捕

  威胁作家要“灭门、鸡犬不留”,甚至还煽动仇警、辱警、袭警甚至杀警,香港激进派组织“调理农务兰花系”头目马健贤终于被捕!

  据大公网5月28日报道(记者冼国强、陈卓康),网上恐吓难逃刑责!《大公报》前日头版独家报道激进团体“调理农务兰花系”(“兰花系”)曾在网上节目煽动“杀警”,而“兰花系”近日亦威胁要专栏作家屈颖妍“灭门”。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昨日拘捕“兰花系”主脑马健贤(BarryMa)及另一名成员陈文,控以“不诚实使用电脑”及袭警罪名,两人正被扣查中。消息指,号召网民包围屈颖妍住所的人民力量“快必”谭得志,日内亦将“落镬”。保安局及警方指出,近六年有293宗“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案件,定罪率超过八成五,法官已指出即使犯案人的作为没有构成罪行,只要是不诚实使用电脑便应受罚。

  《大公报》前日头版独家报道,“调理农务兰花系”众成员于其专属网台“低俗频道”节目《现代豪侠传》中,多次发表仇警、辱警言论,甚至公然煽动袭警及杀警。报道刊出后,警方昨日随即采取行动拘捕“兰花系”主脑马健贤及陈文。警方发言人证实,昨日分别在大埔及天水围拘捕一名47岁姓马及63岁姓陈男子,马涉嫌不诚实使用电脑及袭警被捕,陈则涉袭警被捕,两人正被扣查中,案件由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跟进调查。

  消息指,警方网罪科一直有留意激进分子网上言论,今次展开拘捕已酝酿多时“做足功课”,马健贤被捕是因为在网台多次发表袭警、杀警等恐吓言论,并于近日在网上恐吓屈颖妍“灭门”。而陈文被捕则是因为在去年12月“占中”完结后一集节目中称,“有自杀倾向的人,一定要劈低几个差佬先死”。

  快必疑畏罪“潜水” 或有更多成员被捕

  据悉,警方网罪科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稍后或有更多“兰花系”成员被捕,下次“头号目标”就是日前呼吁包围屈颖妍寓所的人民力量成员“快必”谭得志。消息透露,警员昨日多次致电联络谭得志但未获回覆,怀疑其畏罪“潜水”,但拘捕“快必”是迟早的事。

  以广东话粗口谐音为名的“调理农务兰花系”向来以“粗口烂舌”见称,“兰花系”主席马健贤近日亦有趁岭大辱警粗口歌及警方误拘智障男事件,大肆恶毒辱骂警队及前警务处处长曾伟雄。而陈文报称是电器技工,前年曾经参加油尖旺区议会京士柏区补选,最终只获30票惨败,得票率仅1.16%。

  北区水货客关注组召集人梁金成等“兰花系”同党昨已在社交网站证实,马健贤已被警方带署问话。“热血公民”等反对派组织就一如以往批评警方“选择性执法”、“以言入罪”,又以言论自由作为“挡箭牌”,反问“讲下都唔得?

  “点解讲下都要拉”的答案,可在保安局及警方提交立法会的最新文件中找到。文件引述法官判词指出,并非每种取用电脑均构成“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根据此条例提出检控绝不容易,只要犯案人取用电脑,并在该关键时刻有着条例所指的四项条件其中之一,即意图犯罪、不诚实地意图欺骗、目的使本人或他人不诚实获益、不诚实地意图导致他人蒙受损失,便算违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五年。

  文件指出,判词已清楚指出,第161条的目的是“即使犯案人的作为尚未构成罪行及欺骗的预备作用,又或是没有意图犯罪或欺骗,只要不诚实地取用电脑,他便应该受处罚”。当局数字显示,2008年至2014年293宗案件涉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61条的案件,252宗被告被定罪,定罪率超过85%。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将于下周二讨论此罪行的适用范围。

  类似案例不少,去年“占中”期间曾有20岁“宅男”在高登讨论区中发帖,胡言“收到风黑道有人出60万买警长个女一手一脚”,上月罪成,被判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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