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港澳办:香港进行所谓公投均非法无效

21.06.2014  17:05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20日就香港某些人针对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方案发动“全民投票”发表谈话,全文如下:

  6月20日,香港某些人以完全不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行政长官普选方案为主要内容,发动所谓“全民投票”。对此,我们表示严重关注。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无权自行创制“公投”制度或发起所谓“公投”活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任何形式的所谓“公投”均没有宪制性法律依据,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实行普选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程序,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早已作出明确规定,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依法推动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经过5个月的公众咨询,香港社会各界已充分表达了意见,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普选必须依法推进、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港、“公民提名”违反基本法等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这为依法落实行政长官“一人一票”的普选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

  香港某些人为一己私利,非法策动所谓“全民投票”,是为其发动非法的“占领中环”活动造势,这种行径是对香港广大市民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愿望的漠视和阻挠,也是对香港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这场政治闹剧绝不会干扰和动摇中央政府依法推进香港民主的诚意和决心。

  我们相信,香港社会各界人士一定能够明辨是非,继续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理性讨论,凝聚共识,使香港的政制发展向前迈出坚实而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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