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师倡议定反港独法 将推动完全自治列为罪行
由38名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组成的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依法治国访京团”,昨日(2日)下午拜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副主任张荣顺等。基金会执委会主席、访京团团长马恩国昨日表示,李飞主任对访京团提出“反港独法”以及支持香港就国家安全立法的态度给予高度肯定,及对“反港独法”初稿给予高度评价,“我们回去要继续努力,为国家安全立法作出贡献;保护香港人的利益,保护香港不受其他势力破坏。”
访京团一行昨日下午与李飞主任等会面了约90分钟。马恩国会后透露,会面气氛良好,大家畅所欲言。李飞主任对“反港独法”初稿的高度肯定,令访京团一行深感欣慰,“因为全团为了‘反港独法’或者以后(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经过反复讨论、反复起草,付出很多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搜集大量的资料,才能拿出一份初稿进行研究。
马恩国透露,《反港独法》的草拟内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把分裂国家行为列为罪行;其次是把“推动完全自治”,即反对、削弱、抗衡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列为刑事罪行;第三部分是把因本土意识,而作出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视为严重罪行,应较非法集结判刑更重;最后是任何人以资金资助上述3项行为也属罪行。
可由港人代提交全国人大
他继续说,关于“反港独法”的考虑是,如何将这项立法提议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但目前还没有到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配合这一步。有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曾提过关于“反港独法”联署问题,认为可由港区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未来将考虑联络人大代表跟进。
被问及二十三条立法的问题,马恩国强调,立法时间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问题,是香港特区政府的问题。二十三条立法始终是香港的责任和义务,时间表仍须特区行政长官商议,“二十三条立法的真空,受伤害的不会是内地,只会是香港,像现在香港的经济和民生都被各种势力弄得很乱。”
访京团今拜会港澳办侨联
另据了解,访京团昨日上午还拜会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李少平向访京团介绍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内地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展情况。双方还就内地法院的司法公开、涉港法律适用、内地与香港特区的司法合作等议题进行交流。据透露,访京团今日会拜会国务院港澳办及全国侨联。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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