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检察院:“四项措施”构建涉案财物管理体系

13.03.2017  17:02
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涉案财物保管监控室。王爵 摄 温江区检察院案管办主任鲜福成向记者介绍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体系。王爵 摄

    中新四川网3月13日电(王爵)13日,记者从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获悉,自2015年7月以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先行先试,积极参与温江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建设,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置的规范化,在制度完善、场所改造、信息化升级、监督管理等重要节点实现突破,经验做法得到成都市和四川省检察院的认可和推广。

    聚焦问题,率先探索涉案财物处置新思路

    温江检察院针对实际问题强化制度设计,深刻汲取政法干警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的教训,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底数不清、责任不明、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参与制定《温江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形成涉案财物登记、移送、保管、调用、处置全过程配套制度,促进涉案财物“管办分离、物随案走、案结物清、依法处理、全面监督”。结合检察实践完善操作规程,制定《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确立涉案财物保管室建设标准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立涉案财物保管制度与交接制度,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流程,明确涉案财物保管专员的职责。

    明确标准,率先建成保管场所检察样板

    限定自行保管或托管的财物类型,温江检察院在配备使用面积约30㎡的涉案财物保管室满足日常管理需求的同时,对数量体型巨大、毒品、枪支弹药等不便保存的物品,按照相关程序交由该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予以保管。满足防火、防盗的安全需求,安装防盗门窗、门禁装置,装备2套视频监控、8个红外线摄像头,对公检法的全部保管场所实时监控。满足防潮、防磁的技术需求,配备多组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智能证物柜、防潮柜、防磁柜、保险柜等,充分适应目前查办案件中不同物理和化学属性涉案财物的保管需求。

    全程留痕,率先实现涉案财物无缝衔接

    温江检察院建立“信息流转、公检法共管”模式。搭建公检法集中管理平台,要求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信息及时上传至集中管理平台,并将涉案财物的基本信息与案件绑定,案件移送过程中不再移送实物,仅交接法律文书、案卷和专网平台涉案财物处置权。实现业务软件的信息共享,委托开发以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物联与监控系统为核心的软件,并与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连接,实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账实相符。

    管办分离,率先构筑依法监督管理机制

    实现“管办分离”与流程监控,涉案财物保管专员接收办案人员移送的涉案财物时,温江检察院对法律文书的规范性、涉案财物与扣押物品清单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接收。办案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看、调用涉案财物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由保管专员办理并登记,做到全程留痕。加强对集中管理中心、大宗物品保管区、毒品保管区、枪支保管区和审判机关涉案财物保管点进行实时监督,对发现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