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检察院:“四项措施”构建涉案财物管理体系
中新四川网3月13日电(王爵)13日,记者从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获悉,自2015年7月以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先行先试,积极参与温江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建设,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处置的规范化,在制度完善、场所改造、信息化升级、监督管理等重要节点实现突破,经验做法得到成都市和四川省检察院的认可和推广。
聚焦问题,率先探索涉案财物处置新思路
温江检察院针对实际问题强化制度设计,深刻汲取政法干警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的教训,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底数不清、责任不明、处置不及时等问题,参与制定《温江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形成涉案财物登记、移送、保管、调用、处置全过程配套制度,促进涉案财物“管办分离、物随案走、案结物清、依法处理、全面监督”。结合检察实践完善操作规程,制定《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确立涉案财物保管室建设标准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立涉案财物保管制度与交接制度,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流程,明确涉案财物保管专员的职责。
明确标准,率先建成保管场所检察样板
限定自行保管或托管的财物类型,温江检察院在配备使用面积约30㎡的涉案财物保管室满足日常管理需求的同时,对数量体型巨大、毒品、枪支弹药等不便保存的物品,按照相关程序交由该区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予以保管。满足防火、防盗的安全需求,安装防盗门窗、门禁装置,装备2套视频监控、8个红外线摄像头,对公检法的全部保管场所实时监控。满足防潮、防磁的技术需求,配备多组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智能证物柜、防潮柜、防磁柜、保险柜等,充分适应目前查办案件中不同物理和化学属性涉案财物的保管需求。
全程留痕,率先实现涉案财物无缝衔接
温江检察院建立“信息流转、公检法共管”模式。搭建公检法集中管理平台,要求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信息及时上传至集中管理平台,并将涉案财物的基本信息与案件绑定,案件移送过程中不再移送实物,仅交接法律文书、案卷和专网平台涉案财物处置权。实现业务软件的信息共享,委托开发以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物联与监控系统为核心的软件,并与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连接,实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账实相符。
管办分离,率先构筑依法监督管理机制
实现“管办分离”与流程监控,涉案财物保管专员接收办案人员移送的涉案财物时,温江检察院对法律文书的规范性、涉案财物与扣押物品清单的一致性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接收。办案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看、调用涉案财物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由保管专员办理并登记,做到全程留痕。加强对集中管理中心、大宗物品保管区、毒品保管区、枪支保管区和审判机关涉案财物保管点进行实时监督,对发现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