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环境监测站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进口产品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2014年 1月 6日
采购人 | 成都市温江区环境监测站 | ||||
拟采购进口产品所属项目名称 | 温江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仪器采购 | ||||
拟采购进口产品所属项目预算 | 186万元 | ||||
拟采购进口产品名称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 | ||||
政府 采购 进口 产品 论证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
但德忠 | 四川大学 | 教授 | 环境监测 | ||
徐先顺 | 四川省疾控中心 | 主任技师 | 理化检验 | ||
方新红 | 成都市排水有限公司 | 正高 | 分析化学 | ||
李智敏 | 西南交大 | 高工 | 仪器分析 | ||
杨 琳 |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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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组 论 证 意 见
| 温江区环境监测站因随着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强,环境监测工作量大幅增加,现为了适应环境管理和社会的需要,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元素分析的扩项势在必行,以及分析数据的快速准确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需要购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和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实验室的检查和分析等方面,提升工作效率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一、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温江区环境监测站申请购买的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主要用于复杂环境样品多种金属元素的快速同时测定,主要性能参数要求:全扫描波长范围175—847nm,光学分辨率≤0.007nm,测定1ppm15个元素,重点测定10次RSD<2.0% ,杂散光<0.3ppm(As193.693nm),自激式固态RF发生器,计算机控制、直接耦合、自动调谐,总氩气消耗量<14L/min(除氩气外,工作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工作气体例如空气,氮气等);蠕动泵:三通道以上蠕动泵,转速0-45rpm;光路系统:驱气型;高能量、高色散分光系统;具有多种干扰校正方法和实时背景扣除功能;仪器诊断软件和网络通讯,数据再处理功能。用户采购需求合理。按用户要求,国内产品主要性能指标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进口产品能满足全扫描波长范围175—847nm,光学分辨率≤0.007nm,测定1ppm15个元素,重点测定10次RSD<2.0% ,杂散光<0.3ppm(As193.693nm),自激式固态RF发生器,计算机控制、直接耦合、自动调谐,总氩气消耗量<14L/min技术指数参数的采购人的工作需求。采购人拟购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不属于《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产品目录》中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二、流动注射分析仪 温江区环境监测站申请购买的流动注射分析仪,主要用于复杂环境水样自动在线分析,主要测定有毒有害的金属及氰化物等指标,因而对样品在线处理、分析速度、检出限有较高要求。要求污水直接进样,无需手工过滤等前处理;五通道化学反应单元主机,内置1个四道独立清洗泵,自动的内外清洗样品针;化学反应单元上内置有可控制多达四个加热反应器的温度控制及数字液晶显示器。用户采购需求合理。目前,国产品牌没有独立在线的消化器、吹扫捕集蒸馏系统和在线蒸取分离手段,测定波长只能到340—900nm,分辨率只能到0.001AU,不能满足用户要求。进口产品通过采用间隔流动技术可以在线实现稀释、加样、混合、分离干扰透析、蒸馏、抽提、消解和加热等功能,可污水直接进样无需过滤处理,系统可以同时达五个模板,同时测定总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硫化物等互不干扰影响,进样系统内置1个四道独立清洗泵,自动的内外清洗样品针,防止交互污染。化学反应单元上内置有可控制多达四个加热反应器的温度控制,满足不同项目的独立测定。化学反应模板测定波长340—1100nm,分辨率优于0.0003AU,温度在室温-180℃精度达±0.1℃,进口产品能满足用户需求。同时该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流动注射分析仪。 三、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 温江区环境监测站申请购买的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为了更好的与我单位现有的气相色谱联机配套使用,进样器位数≥6,用户采购需求合理。采购设备属于与该单位已有的气相色谱仪(GC-2014岛津为进口品牌),从配套性、兼容性来考虑采购人申购理由是合理的,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到,目前国内产品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只有国外产品满足需求。同时该产品不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口产品,建议购买进口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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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1台 | |||
2 | 流动注射分析仪 | 1台 | |||
3 | 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 | 1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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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事 项 |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014年1 月6日- 2014年1 月9 日),填写《进口产品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审核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82713931 财政部门 联系电话:827271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