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布信用建设五项成果 “擦亮”信用品牌
中新网温州8月8日电(记者 张茵 汪恩民 实习生 徐奔)在温州第十三个“8·8”诚信日来临之际,温州发布了该市信用建设工作的五项最新成果,即“一个课题四个制度”。温州市发改委副主任朱荣娒表示,此举是该市探索公民个人信用建设和管理,实现政府联合监管,建立健全信用制度的重要举措和有益尝试。
“一个课题”指个人信用评估课题,是在温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个人信用建设、培育守信公民的重要研究成果。本课题主要将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三大部分: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失信行为指标、个人守信行为指标,并由失信行为指标和守信行为指标建立了个人信用评估模型,用以个人信用评分。
“四个制度”指的是四套管理办法:《温州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温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温州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
《温州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温州市信用信息征集、管理、使用、异议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温州市信用信息中心是该市公共信用信息唯一征集和管理单位。除公安、司法等特殊职能部门外,个人信用查询权利仅限本人,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调取他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档案。
《温州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则根据该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企业信用档案记录的企业信用信息,将企业信用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管理。A类企业,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和行业服务机构可在同等法定条件下给予政策支持或倾斜,对C、D类企业则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措施。
《温州市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是根据信用服务机构自身的特殊性,按照“一次失信,终身出局”的总体要求,加强监管和规范,以保证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产品的客观、公正性和权威性。
《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办法》明确“百佳诚信”企业评选工作由温州市“百佳诚信企业”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同时对往届“百佳诚信企业”进行复评。
温州曾经因信用而骄傲自豪,也因失信经受过惨痛教训。过去,温州人的身份证就是走出去的金字招牌,然而2011年局部金融风波引发部分温州老板跑路事件,给温州信用招牌蒙上了一层阴影。信用重建是温州当前面临的一个艰巨的任务。
目前,温州市上下正全力推进“12348”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重铸“信用温州”形象,树立温州诚信新地标。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温州市政府、企业、个人三大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政府信用方面,政策透明性、稳定性,政府向社会承诺的事项跟进效率以及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规范性都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
而企业方面,温州于2004年启动建设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于2006年建成一期,2013年建成二期。目前,已实现工商、税务、质监、社保等19个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交换共享。该交换平台汇集了全市10万多家企业的基础登记信息,近300万条企业信用信息,11000多条行政处罚信息。
另外个人信用方面,温州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于2011年8月建成,已汇集法院、国税、计生、交警等16家单位个人信用信息数据180万条。2010年,温州市还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目前,服装、律师等7家行业协会个人信用信息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