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镇坚持群众路线推动和谐拆迁

22.01.2014  18:41

    1月21日下午,位于渠江镇第三小学附近一栋楼房,在挖掘机一阵阵锤击下,按照拆除方案安全倒下。这标志着整个渠城西区三期旧城改造项目后续房屋拆除工作圆满结束。在一旁指挥拆除工作的渠江镇党委书记李绚,及群众工作组全体成员,显露出一丝久未的微笑。       据悉,此次拆除楼房,系渠城西区三期旧城改造项目A地块。该建筑物属村民联建房,紧邻万兴广场和渠江三小,住户人员组成多样,动迁难度极大。自接到动迁任务以来,李绚作为该项目群众工作组长,面对上级的要求,时间紧、任务重。他带领群众工作组成员及社区干部,连续多日“泡”在一线,甚至经常熬通宵,为群众讲解政策、解决住户所提问题。由于整个项目的高速推进,考虑到拆迁户签订协议到搬迁近几天时间,部分家庭还未落实到过渡期间住房。他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成立房源组,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房源,第一时间将群众安置妥当。       在群众工作中,李绚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对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群众,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搬迁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群众愿意搬、想早搬、争着搬的良好工作格局。“以签促搬、以搬促拆、以拆促迁”起到了良好的联动效应,也解开了群众的“心锁”。     就这样,通过他多年的工作实践,以“时刻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的执政理念,坚持群众路线工作法,切实维护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和谐征地、满意搬迁、阳光补偿”。       经过28天奋战,该楼的48户全部完成了协议签订、搬迁、房屋拆除。未造成一例上访、投诉事件、无一处强拆房屋,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实现了和谐有序拆迁(赵耀)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