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江片区(渠江街道办事处、渠南街道办事处辖区)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登记公告

06.07.2020  12:20

  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顺利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 渠县 教科局《关于2020年幼升小招生工作的细则》(教科发[2020]196号),现将渠江片区(渠江街道办事处、渠南街道办事处辖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渠江片区(渠江街道办事处、渠南街道办事处辖区)适龄儿童。

  2、暂住在本辖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军烈属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

  二、登记类别及条件

  一类: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属渠江片区户籍,且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与户籍地社区一致的房屋产权(含政府提供给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廉租房、公租房),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社区为准登记,辖区内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社区的,按第二类有房无户登记。

  二类: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渠江片区,但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渠江片区有固定住房(取得合法房屋产权资格的自购房,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的,以其房产所在社区为准登记。

  三代同住符合下列条件的纳入本类别登记: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需提供同册户口簿),共同居住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无住房的(需提供由房管局或不动产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可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社区为准登记。

  三类:有户无房

  适龄儿童户籍在渠江片区,但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渠江片区无固定住房的(需提供由房管局或不动产局出具的带有编码的无房证明原件),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社区为准登记。

  四类:无房无户

  在渠江片区既无户籍、又无房产的适龄儿童,以现居住地社区为准登记。

  三、登记方式

  学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实行网络平台登记(详见附件1-- 渠县 幼升小招生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各校幼儿教师应指导本班学生家长填报。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有户有房”类需提供:

  1、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

  2、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在渠江片区的房产证、房屋信息备案表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

  3、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未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能证明亲子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或预防接种证等。

  (二)“有房无户”类需提供:

  1、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

  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渠江片区的房产证、房屋信息备案表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

  三世同住的,还需提供1、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渠江片区的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廉租房或公租房合同原件。2、由县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渠江片区的无房证明。3、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的户口簿原件。

  (三)“有户无房”类需提供:

  1、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

  2、由县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渠江片区的无房证明。

  (四)“无房无户”类需提供:

  1、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

  2、在渠江片区居住的租房协议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原件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渠江片区的经商营业执照原件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渠江片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原件。

   五、辖区学校招生区域

  (一)、 渠县 第一小学:渠江街道胜利社区、渠江街道和平社区、渠江街道解放社区、渠南街道南门社区、渠江街道石子岗社区人民街路段。

  (二)、 渠县 第二小学:渠江街道石子岗社区(除人民街、营渠路双号414--538号路段)、渠江街道两路社区、渠江街道北门社区、渠江街道四合社区。

  (三)、 渠县 第三小学:渠南街道渠光社区、渠南街道万兴社区、渠南街道鞍山社区、渠南街道南桥社区。

  (四)、 渠县 第四学校:渠江街道珠山社区、渠江街道山星社区、渠江街道流江社区、渠南街道四圣社区。

  (五)、 渠县 第五小学:渠江街道西溪社区、渠江街道古湖社区、渠江街道后溪社区、渠江街道石子岗社区疾控中心至鹏夏尚城路段(营渠路双号414--538号)。

  (六)、 渠县 第六小学:渠南街道南坝社区、渠南街道小山社区、渠南街道大山社区、渠南街道李坝社区。

  (七)、 渠县 第九小学:前锋社区、庆丰社区。

  六、招生录取原则

  (一)、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区域内从第一类有户有房依次递进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对其超出类别的人数实行随机摇号确定学位。未摇中号的适龄儿童,由片区教育组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有空缺学位的小学入学。

  (二)、各类优抚对象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

   七、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片区教育组将通过入户调查、公安和房管局核查等多种途径进行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其适龄儿童只能就近安排在有学位空缺的小学入学。

  (二)、7月3日至7月15日,学生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实行网络平台登记。

  (三)、7月16日至7月26日,进行资格审核。

  (四)、7月27日至7月31日,适龄儿童基本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适龄儿童家长查阅核对相关信息,若发现信息错误,请带上相关证件原件到渠江镇教育组办公室更正(渠江酒店后面原德庄火锅旁,联系电话:胡老师18982881173、肖老师15298134769)。

  (五)、8月20日至8月22日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在招生学校大门口发布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确定各校招生类别及条件。

  (六)、8月25日至8月27日各适龄儿童按照招生区域和招生条件,持房产、户籍等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登记(若学校现场审核与网络平台审核结果不一致,请带上相关证件原件到渠江镇教育组办公室更正)。

  (七)、未按时参加摸底登记的适龄儿童,在8月28日至8月30日在渠江镇教育组办公室补登记,并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有空缺学位的小学入学。

  (八)、咨询电话:15892972151(渠江片区教育组)

  投诉电话:7321948(教科局基教股)

  7321748(教科局纪工委)

   渠县 教科局渠江片区教育组

  2020年6月30日

   渠县 幼升小招生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一、登录

  1.学生家长微信公众号搜索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关注进入公众号。

  2.点击公共服务,选择四川省招考-点击升招业务系统(移动端)。

  二、家长用户首页基础信息设置

  点击设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非必填项)。

  业务市州选项选择要办理市州(达州市)的选项。

  三、学生业务办理

  1、学生信息设置

  点击新增幼儿信息或学生,选择办理业务类型,填入学生身份证号、姓名、选择填写人关系。先点击确认保存再点击保,页面跳转至审核信息填写。

  点击编辑设置,填写户籍所在地址、现住址、联系电话。选择办理业务区县后(业务区县选择‘达州市- 渠县 ’), 点击所在学区-选择业务学区( 渠县 第X小学招生区域;),上传学生照片,点击保存。

  2、学校申请

  点击选择学校,选择学校(请选择1所拟读学校)。

  3、审核信息和材料

  点击审核信息和材料,根据要求上传佐证材料,如有说明请备注,上传后点击保存,返回再点击审核信息和材料,上传下一份佐证材料。

  4、发布申请审核

  点击发布审核后,等待管理员审核。

  四、填报信息状态查看

  1、编辑中:a表示资料未完成发布审核;b资料被退回。

  家长点击编辑中-审核报名信息和申请-查看审核状态和历史-根据内容重新编辑或补充佐证材料后点击发布申请审核。

  2、审核中:表示区县资料已经在审核流程中,请家长耐心等待,持续关注。

  3、审结:表示学校面试已通过。

  五、家长在提交发布申请后能否修改资料

  审核中:修改方法,进入公众号,进入用户首页点击学生相关信息 ,撤销申请后重新编辑信息。

  审结:不能修改。

  特别提醒:

  1、学生基本信息填写时,户籍所在地址、现住地址要求写详细。

  2、上传房产信息时,请在“内容”栏中输入具体的楼盘名称及楼栋号;在“备注”栏中输入自有房或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