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五家渠垦区法院审结一起离奇交通肇事案

22.06.2014  01:30

中新网新疆五家渠6月21日电 (渠底模)21日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的消息称,该院近日审结了一起离奇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在乌鲁木齐市至五家渠市公路六十户路口被肇事车辆撞飞后,无影无踪,后尸体在二十里外的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发现。

2013年10月31日21时,被告人马某某无证驾驶轿车,沿乌鲁木齐市至五家渠市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六十户路口时,将由西向东横穿道路的被害人赵某某撞飞至西侧车道。被告人马某某停车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并下车寻找被害人,被害人却无影无踪。交警到达现场后,也没有找到被害人。后来,被害人的尸体在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处被人发现并报警。

电子监控录像记载,被害人赵某某被撞飞至道路另一侧时,又被张某某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挂于车底部,拖至乌鲁木齐市城北主干道。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马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害人不负事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被告人马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张某、保险公司,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317815.5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