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渠县纪委案后回访听民意 现场测评满意率100%
渠县 纪委现场返还案款
达州市 渠县 宝城镇石桌村的村干部,因不公开村务账目、涉嫌贪污粮食直补款等问题,被当地村民举报。 渠县 纪委得到相关线索后,立即调查处理。纪委的调查处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7月3日, 渠县 纪委在宝城镇石桌村召开“院坝纪检行”现场评议会,接受群众的现场评议。
此次现场评议会邀请了石桌村村社干部、驻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在现场,县纪委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该村原支部书记朱某、主任杨某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逐一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你们的答复很全面,态度很诚恳,对你们的工作我非常满意,我万万没想到你们会亲自来答复我反映的问题。”村民郭仁忠在听了县纪委关于他所反映问题办理情况后由衷地说。
原来,今年初宝城镇石桌村村民郭仁忠向纪委反映了原村支部书记朱某、主任杨某,不仅不主动公布修村级和社级公路、农网改造安装费用的账目,还涉嫌贪污粮食直补款等问题。经查,除了部分涉及村民利益的账目没有主动公开外,朱某、杨某的确存在共同私分粮食直补款1万余元的问题。朱某、杨某被立案审查,朱某石桌村支部书记职务被免,杨某不再纳入石桌村村支两委侯选人。今年来,为引领群众共同参与对基层“微权”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渠县 纪委监察局坚决落实实名信访反馈,由调查组向实名反映人反馈调查处理,一案一张反馈表,反映人签字确认。
“调查组现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参会人员对调查组的反馈情况发表意见并填写《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满意度测评表》,现场公布评议结果。” 渠县 纪委常委蒲斌介绍,评议满意率未达到80%的, 渠县 纪委将责成调查组针对未查清的问题重新调查核实,查清问题真相,再次反馈反映人。“当天,参加评议的27名村民代表现场给出的评议结果是:25人非常满意,2人基本满意。”蒲斌说。
测评结束后,该村5个社的村民依次排队签字,现场领回被清退的粮食直补款。村民们亲眼目睹县纪委惩处“微腐败”动真格,维护群众利益用真功,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让“微腐败”无处遁形。(孙弋童 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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