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关于推荐陈鹏飞等8名同志参加第七届达州市道德模范 评选活动的公示
04.05.2023 11:23
本文来源: Qx818.Com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第七届达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达市文明办〔2023〕13号)文件要求, 渠县 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初审遴选出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候选人8名。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助人为乐 陈鹏飞 渠县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快递员
见义勇为 张 轩 渠县 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职工
诚实守信 刘登海 渠县 青龙镇汤家村育海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敬业奉献 何小丽 渠县 渠江街道胜利社区党委书记
敬业奉献 方 静 国网 渠县 供电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
敬业奉献 蒲建华 渠县 税务局静边税务分局职工
敬业奉献 李 刚 渠县 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孝老爱亲 赵旭东 渠县 清溪场镇第一小学教师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3年5月4日至5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道德模范候选人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共 渠县 县委宣传部(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8-7210733
地址:渠县渠江街道和平街18号县委办公大楼702室
渠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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