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招商公告

27.08.2021  11:50

渠县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

招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渠江风洞子航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 渠县 境内,主要以通航为主,兼顾发电、防洪与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

  (一)投资规模:

  项目工可总投资39.53亿元人民币。

  (二)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航道工程、航运梯级工程、配套工程及附属工程等,主要建筑物由船闸、泄水闸、电站厂房、挡水坝等工程组成。正常蓄水位为243.00m,死水位为242.60m,正常蓄水位下库容1.79亿m?,渠化航道里程57㎞,装机容量75MW;船闸为Ⅲ级船闸,船闸尺度220m×23m×4.2m(闸室长度×宽度×门槛水深),单向年通过能力近期689.7万吨、远期1111.4万吨。

  (三)投资回报资金来源:

  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省长“一事一议”补助资金,项目业主自筹资金等。

  (四)项目进度计划:

  2021年10月上旬开工建设,施工期60个月,2024年第四季度机组具备发电条件,2026年第四季度工程全面完工。

  二、项目业主及投资建设方

  (一)项目业主: 渠县 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賨州公司)

  (二)投资建设方: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賨州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引投资或投资建设企业。该项目建设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三、投资方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必要条件:(需每一款项均达条件要求,方有合作洽谈资格。)

  1、中央企业或有实力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下属全资子公司需其总公司出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资金兜底承诺书方予认可资格),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至少从事过1个航电枢纽或电站项目工程的投资或建设业绩。若为企业联合体参与的,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资质及业绩要求即可。2018年至今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行为。

  2、工程投资额以工程可研报告为依据,工程费用以行业最新定额计价,以财政评审为准。

  3、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作协议后,投资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到賨州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现金不少于0.2亿元人民币(洽谈成功的企业所缴纳的报名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可提供银行现金保函,并参加公开招投标。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将2.8亿元人民币银行现金保函转为现金,该款全额用于项目工程前期征地、拆迁等;工程建设期间的拆迁、移民搬迁等部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所涉资金在还款期内,项目业主按年利率不超过8%承担资金利息。

  4、工程款支付期限为:“建设期+延迟支付期”,建设期不超过5年,延迟支付期不低于5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总价款审计锁定后分年度平均支付本金及当年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延迟支付的工程款项目业主按年利率不超过8%承担资金利息。

  5、工程建设期内,每月或季度按工程量进度的60%—80%支付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建设期内业主单位不承担资金利息,如没有达到支付额度则按月或季度对未达到部分计取投资回报。

  6、中标后在 渠县 设立项目公司,就地入统纳税。

  (二)竞争性条件:

  1、企业的资质等级及业绩。

  2、缴纳报名诚意金现金额度。

  3、工程款迟延支付期限超过必要条件规定以上的年限。

  4、拆迁、移民搬迁等资金及迟延支付工程款利率的高低。

  四、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五、报名须提交资料

  (一)报名意向函(加盖公章)2份。若为企业联合体参与报名,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资料即可,洽谈成功后,应向项目业主提交联合体相关协议。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四)从事航电枢纽或电站项目投资建设业绩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响应投资方需要具备的条件的所有相关资料。

  六、意向合作企业确定原则及评分标准:

  (一)确定原则:

  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确定。

  (二)计分标准:

  1、达到各项必要条件要求计60分。

  2、企业的资质超过必要条件一个等级加0.5分,累积加分不超过1分,业绩每多一个加0.5分,累积加分不超过1分。

  3、报名时以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诚意金为基数,每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加0.5分。

  4、工程款迟延支付年限每超过必要条件规定1年加4分。

  5、延迟支付的资金年利率以8%为基准,报价每降低0.1%加3分。

  七、报名诚意金

  投资方在报名时需缴纳现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报名诚意金到賨州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报名企业缴纳诚意金后,方可与賨州公司进行具体投资协议的洽谈,不缴纳诚意金视为报名无效,賨州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选企业缴纳的报名诚意金。如参加过前期招商并缴纳诚意金的,在诚意金未退还情况下,可继续参与本项目洽谈。

  报名诚意金账户:

  (一)收款人: 渠县 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渠县 支行

  账  号:203511725001000003700311

  (二)收款人: 渠县 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渠县 支行

  账  号:22530101040011574

  八、投资方的确定

  对满足以上招商条件的投资企业,賨州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中选投资企业。在本招商公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如无法成功确定投资企业,本公告持续有效。

  对本招商公告内容理解产生歧义时,以賨州公司的解释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 渠县 渠江街道南大街165号

  联 系 人:胡骁华 18781833333 谢云飞 13458467188


   渠县 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