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海事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05.06.2014  17:25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批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渠县 海事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此次活动重点检查包括:一查安全生产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二查乡镇签单责任制、人员落实情况,第一班船和末班船监督到位情况;三查安全学习是否经常化、制度化,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面是否达到100%;四查事故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治理,上级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是否在限期内整改完善,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四落实”;五查救生衣“双百”行动常态化是否落到实处,乘客是否穿戴到位;六查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救生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有效,船舶是否超载:七查自用船、渔船、“三无”船舶等非法载客摆渡等重大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整治;八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单位防汛预案是否制定,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九查客(渡)船舶、餐饮游乐船、采石(吸砂)船在汛期的安全停泊区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系缆桩、系览绳、人员的配备是否到位;十查乡镇政府、水运企业水上应急抢险机构、物资储备、抢险队伍、车辆、船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水情记录传递制度、防汛值班制度、日常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任小春 兰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