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政府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常态化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 渠县 政府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实践探索,招投标市场已全面步入管理严格、运作规范、平稳健康、常态化运行的轨道。
职责理顺,机构健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文件规定的各部门执法职责,全面形成了监管合力,避免了各自为政,实现招标业务办理“五个一”:一个固定的办公场所、一支专职的从业队伍、一套精细的交易规则、一条稳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一处固定的开评标场所,确保了招投标业务办理“流水线作业”常态化。
程序严格,操作规范 。 渠县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事项核准——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适用)——制定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开标、评标——评标报告备案——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招投标工作,县招投标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业务办理实施细则和招标流程,在项目审批、招标受理、信息发布、业务办理、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等关键节点,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为原则,坚守招标人依法公开招标、投标人依法公平竞标、评标专家依法公正评标、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制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平竞争,公正评标,依法定标,做到了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全县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招标过程公平竞争,定标结果客观公正。
督查加强,整改严格 。近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由县重大项目稽察办牵头,每年都对全县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审批、招标投标和建设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监察局督查整改进度限期整改,确保了全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依法依规稳步推进。
近年来,全县招投标领域未发生一起违规招标案例、未出现一例“半拉子”工程,铸造了 渠县 招投标的公信品牌,确保了政府投资资金的安全,保障了投资效益,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幸福 渠县 提供了强有力支撑。(郑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