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大气污染防治倡议书

27.12.2021  23:51

渠县 大气污染防治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大气污染防治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当前,我县已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们携起手来,迅速行动,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和美好明天,为了共同的蓝天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恪守承诺,履行责任。在生产经营中,请您自觉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履行治理和减排义务。

  二、保卫蓝天,点滴做起。在日常生活中,请您坚持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拒绝炭火烧烤,合理健康饮食;使用清洁能源;垃圾分类处理,决不焚烧杂物;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和售卖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绿色环保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开机动车辆,减少尾气排放。

  三、严格遵守 渠县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2021〕第15号)和调整 渠县 城区禁行规定的通告(〔2021〕第16号)相关规定。

  四、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百”要求,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采取停工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严格遵守腊制品熏制的相关规定,自觉到指定地点熏制腊肉制品。

  六、严格遵守城市道路扬尘管理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驾驶脏车入城,不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

  七、保护环境,你我监督。大气污染防治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有义务劝阻他人,监督他人。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要进行检举和控告。请您主动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来,敢于制止、举报各类污染行为,争做保护大气环境的忠诚卫士。

  广大市民朋友们,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大气污染防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同呼吸,共担当,快行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做起,关心环保,爱护环境,用实际行动共建美丽 渠县


   渠县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达州市 渠县 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1年12月27日